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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劳动立法的方针

作者&投稿:呼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建国后我国劳动法经历了哪些发展阶段?各个阶段劳动立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中国的劳动立法,出现于20世纪初期。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农商部于1923年3 月29日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内容包括最低的受雇年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对童工和女工工作的限制,以及工资福利、补习教育等规定。国民党政府则沿袭清末《民法草案》的做法,把劳动关系作为雇佣关系载入1929~1931年的民法中;1929年10月颁布的《工会法》,实际上是限制与剥夺工人民主自由的法律。
  为了维护工人利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1922年发动了大规模的劳动立法运动,并提出《劳动法大纲》19条等等。这一代表工人利益的《劳动法大纲》并未得到当时政府的确认。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才产生了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劳动立法。1931年11月7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抗日战争时期,各边区政府也曾公布过许多劳动法令,如晋冀鲁豫边区1941年11月1日就曾公布过《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1948年8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对解放区的劳动问题提出了全面的、相当详尽的建议,对调整劳动关系提出了基本原则。各个解放区的人民政府,也曾先后颁布过不少劳动法规。这一切,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立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年,劳动部公布《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1951年2月,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1月经修正后重新公布),1952年8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1954年7月,政务院公布《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1956年6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1956年国务院公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国的劳动立法有了进展。1958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等4项重要规定。1966~1976年,劳动立法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上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同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等3项法律文件。1982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98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同年劳动部发出了《关于禁止招用童工的通知》。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92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4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这些劳动法规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6年,中国曾起草《劳动法》,由于历史原因,中途夭折。1979年第二次起草《劳动法》,1983年7月曾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但因很多问题难以妥善解决,未提交全国人大审议。90年代初期第三次起草《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标志中国劳动法制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劳动法》共13章107条,包括总则;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劳动法》是中国的基本法,为劳动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①扩大教育界的统一战线
提出的原因:内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是具有军事优势的国民党政府,需要建立更广泛的政治和文化的统一战线。由于美国势力的侵入和南京政府的独裁,共产党能够建立起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规模更大、基础更深厚的民族解放统一战线。
基本内容:对于学生、教员、教授、科学工作者、艺术工作者和一般知识分子,必须采取慎重态度。必须分别情况加以团结、教育和任用,只对其中极少数坚决的反革命分子,才经过群众路线予以适当的处置。将绝大部分知识分子归人“劳动人民”范畴,为扩大教育界的统一战线确定了政治依据。
②实施教育工作重心的转移
提出的原因: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高歌猛进,新中国已经前景在望,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及时做出许多有远见的决策,促使教育工作的重心开始转移。在革命胜利后,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和发展文化教育,必须及时着手教育工作重心的转移。
基本内容: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由战时向平时过渡。和平建设环境即将到来,政权中心即将转移到城市,仍停留在战争环境中农村根据地的文化教育经验已经不够。华北、东北解放区就开始了教育的“新型正规化”尝试。
③对美国文化侵略的清算
提出的原因: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本质,批评一些知识分子对美国的幻想,分析中国革命发生和胜利的原因,其中对美国文化侵略的分析批判,事实上成为以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文化教育政策。
基本内容:首先,关于西方文明和文化侵略。美国更注重通过宗教、“慈善”和文化事业的精神侵略。其次,关于反帝爱国主义教育。要用事实帮助和教育对美帝国主义认识不清、抱有幻想的人们。第三,关于错误认识的思想原因。之所以对美帝国主义产生幻想,是因为一些人用唯心主义历史观观察事物,所以要学习用唯物主义历史观去观察分析事物,认清帝国主义的本质和中国革命发生和胜利的原因。

解放战争初期,原各根据地基本上沿用了抗日战争时期的劳动法令和政策以及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1931年革命根据地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实施劳动法的决议案》。1940年抗日革命根据地颁布了《翼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共解放区在全国劳动大会决议中提出“关于解放区职工运动的业务”。

1947年以后,一些解放了的地区的劳动关系有所不同,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各解放区也制定了一些集体合同制度文件,也调整发生变化了的劳动关系。1948年在哈尔滨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在这个决议中规定了有关集体合同制度的内容,这个文件实际上起到了劳动法令的作用。文件规定:劳动必须要有契约并尽可能地采用集体合同的形式,以便约束双方的行为;集体合同应当包括劳动条件、职工的任用解雇与奖惩、劳动保护与职工福利、厂规要点等规章制度的内容。在这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决议的推动下,各解放区也开始劳动及集体合同立法工作。1949年6月旅大行政公署发布了《关于颁布旅大地区工会与企业工厂签订集体合同基本要点的命令》,该命令指出:“集体合同之签订,对本区今后之发展生产与劳动保护方面均有重大意义”。这个法令对集体合同制度做了五个方面的规定。

没收官僚资本、没收地主土地、保护民族工商业—-是解放区土地、经济、劳动立法的指导原则。

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劳动立法虽然不完备,有时受“左”倾思想影响,但总的来看,调整了各根据地的劳动关系,保护工人利益,调动了劳动者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革命积极性,并为建国后劳动立法积累了经验。

方针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保护劳动者利益

《简述我国劳动保险的改革》
答:1930年以后,劳动保险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劳动立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48年,东北人民政府公布了《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在该地区的部分产业部门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在河北、山西、天津等新解放区和全国铁路、邮电等产业,也先后制定了本地区、本产业的劳动保险暂行办法...

《高分求:论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
答:集体合同应界定为,企业工会代表或经法定程序推选的职工代表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保险等事项通过协商订立并经法定程序通过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在我国的发展 中国的集体合同最早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是当时工人阶级与资本家斗争的工具;30年代和40年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实行的...

《我国建立了哪些民主管理制度?》
答:在我国,早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劳动立法中,就有若干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规定。共和国成立后,历次宪法都把职工民主管理作为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予以原则规定,并在劳动法和企业法中具体规定了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二、我国现行职工民主管理法律规范的主要不足 现行法律明确规定,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

《别人用偷公司的钱,来和我合作,我有法律责任吗?》
答: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1948年8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对解放区的劳动问题提出了全面的、相当详尽的建议,对调整劳动关系提出了基本原则。各个解放区的人民政府,也曾先后颁布过不少劳动法规。这一切,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立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下列属于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的有》
答:凡个人交费满15年的,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2、因离休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且达到法定离休条件均可享受离休养老保险待遇:(1)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2)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和包干制待遇;(3)...

《工人发现职业病后购买社保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4)1948年底以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 上述老干部男60岁,女55岁,可以离休,享受离休养老保险待遇。 3、 因退职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费因工伤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不符合退休年龄条件或工龄条件或其它退休条件的,应当退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的含义及条件 医疗保险就...

《近代中国第一个组织社会救助组织是谁?》
答:只有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将劳动人民的社会福利问题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上。在1922—1948年间,中国共产党领导召开的历次全国劳动大会上,都将救灾救济作为党的重要政策提出,并在当时的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或解放区,为贯彻落实这些政策作出了努力,由苏区、边区或解放区政府颁布了有关法令。1945年7月,在延安召开的...

《企业08年买的四险具体是哪四险?企业08年买的社保是否可以不买失业险_百...》
答: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凡个人交费满15年的,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2、因离休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且达到法定离休条件均可享受离休养老保险待遇:(1)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2)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

《关于社保?》
答:(4)1948年底以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上述老干部男60岁,女55岁,可以离休,享受离休养老保险待遇。3、 因退职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费因工伤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不符合退休年龄条件或工龄条件或其它退休条件的,应当退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的含义及条件 医疗保险就是当...

《关于社保的知识,谢谢各位.》
答:(4)1948年底以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上述老干部男60岁,女55岁,可以离休,享受离休养老保险待遇。3、 因退职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费因工伤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不符合退休年龄条件或工龄条件或其它退休条件的,应当退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的含义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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