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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了,我全责,对方如果不去定损,怎么办? 撞车了,我全责,无责任方一直不去定损怎么办

作者&投稿:熊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撞车了,我全责,对方如果不去定损,怎么办?~

对方不去定损?没道理啊你的保险公司赔他,又不影响他的保费,何况你态度又这么积极,肯定不会拖欠。如果他怕麻烦,不肯去的话。要不你请他写一张放弃索赔的协议,自己做个单车事故好了,你也省掉好多环节

他没保险是不能上路的,按照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他的,你就不用管了,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自己修好就好了

如果对方迟迟不定损,可以请保险公司先赔偿损失,保险公司拒赔可起诉。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支付相应的差额。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报警和受案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四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第十五条 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应当按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 自行协商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对方不去定损?没道理啊你的保险公司赔他,又不影响他的保费,何况你态度又这么积极,肯定不会拖欠。如果他怕麻烦,不肯去的话。要不你请他写一张放弃索赔的协议,自己做个单车事故好了,你也省掉好多环节

不知是否正确:如果当时有JCSS的处理单,对方不去,我想你也可以去定损。

安慰下!LZ上张图看看明明不会那么不撑的吧?

《我全责对方一直不去定损怎么办》
答:我全责对方一直不去定损怎么办我全责对方一直不去定损有如下情况:可以先请保险公司赔偿相关的损失、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协助调解等,具体如下:1、可以先请保险公司赔偿相关的损失,然后通过电话或者联系方式进行再次告知对象需要尽快将其定损。2、如果通知之后,对方还没有进行定损,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协助调解...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去定损怎么办?》
答:交通事故,本方全责但是对方不去定损的情况,可以先尽快联系对方办理理赔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还可以拿着交警开具的交通裁定书或双方签字的快速处理单,到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交通队去,请处理事故的交警协助您联系对方、解决问题。最后如果实在不行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但对方一直不去定损和修理车辆,我怎么办?》
答:交通事故全责,但对方一直不去定损和修理车辆,可以及时和对方协商,也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赔偿调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

《我全责对方一直不去定损怎么办》
答:法律主观: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责任书,然后找全责方的 保险公司定损 员拍照定...

《我全责,但是对方不去定损修车,怎么处理》
答:如果对方迟迟不定损,可以请保险公司先赔偿损失,保险公司拒赔可起诉。法律依据:《保险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支付相应的差额。

《...全责我的自己修了对方车走了保险,对方车不去定损拖了1月多了,保险...》
答:注意双方交通事故需要,两辆车定损完毕后保险公司才可以赔钱,你这种情款可以电话联系对方问清楚对方“是否需要修车,是否需要我保险公司赔付”如果需要修车走保险赔付,那么让对方尽快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如果对方不愿意找定损员定损又要修车,那么你与对方可以私了处理对方的车辆损失费用,总之拖着钱是不...

《交通事故 我全责 对方不去定损理赔怎么办?双方的事故认证书也在交警那...》
答:第一,有必要联系对方,联系对方确认对方车辆是否需要赔偿,不需要的话就通知保险公司赔标的车就可以了;第二,隔了两个月,定损对于碰撞事故痕迹出现变化而无法核实是否该次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那部分损失,要告知对方,一般是发生事故48小时内定损完成的,无法核实损失部分由对方承担;第三,保险...

《你好,交通事故我的全责,我有保险,但是对方不去定损,我车的修理费一直...》
答:而如果是由当事人负全责,对方的受损车辆迟迟不进行修理的,这对当事人不会产生任何的不利影响,当事人也不必急着要处理,如果对方想要当事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到时自然会向当事人或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当事人只需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进行赔偿即可;如果因对方不积极修理而造成对方的损失扩大的,对...

《我全责,对方车一直不去定损怎么办》
答:可以直接联系对方保险公司让其来定损修车,如果对方保险公司也不配合的话。如果报了你自己的保险公司,你又投保了车损险的话,也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定损修车赔付,然后有自己的保险公司代位向对方追偿。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但对方一直不去定损和修理车辆,我怎么办?》
答:交通事故你是全责的一方。但对方一直不去定损和修理车辆。如果。交警没有扣押你的车辆和驾驶证行驶证等。那么你就不用管对方。他不来找你,你就不用管他。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过了两年,他还没有找你的话,那以后你也不用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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