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9月1日施行:法定税率未变 个人购房契税优惠继续有效 买房契税9月1日上涨是谣言,1%等优惠税率继续执行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新进展,又有新的税法即将实施。在《契税暂行条例》基础上“升级”为法律,《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网上热传“《契税法》实施,买房成本要增加了”“契税1%-3%即将成为过去式,要买房的抓紧了,再不买房就要多付契税了”等消息。真实情况是这样吗?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别被中介忽悠了
“我打算在大兴黄村买一套二手房,看来看去没有特别合适的。这几天中介告诉我再不签约契税就要上调了,听到这个消息可把我急坏了。”北京的刘先生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他听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说,今年9月1日《契税法》开始实施,要赶紧签约过户,不然契税税率就要上涨,之前的优惠政策都没有了。
中介的说法让刘先生慌了神。按照刘先生购买的总价为500万元左右的房产来计算,契税上调0.5%就是2.5万元,上调1%就是5万元,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记者询问了位于北京门头沟、大兴等区域的多个新房销售员,他们均表示没听说契税上调的消息。“如果在北京购房,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适用1%的契税税率;90-140平方米,契税的税率是1.5%;14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契税税率是3%。如果在北京购买第二套住房,那么契税的税率就是3%。”北京某楼盘的销售人员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
正如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所说:“有些房产销售人员为了卖房,贩卖焦虑的手法可谓是五花八门。凡是与房子有关的政策,都能通过特有的解读方式,给购房者制造焦虑。”
契税税率维持不变
9月1日起实施的《契税法》上调契税税率了吗?对此,记者专门询问了北京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月起契税要上调的消息是误读。”他表示,现行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是3%-5%,《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税制平移原则,契税税率维持为3%-5%不变。
那为什么中介纷纷声称9月1日以后契税要上调呢?诸葛找房分析师王小嫱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可能是因为目前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实际缴纳的契税税率大多在1%-3%之间,并没有达到3%-5%的契税税率。”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是因为目前个人购买住房缴纳契税大多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建部2016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优惠税率仍适用
据记者了解,《契税法》颁布后,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公布了新的契税税率,北京、上海、广东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契税税率确定为最低3%,河北、辽宁、湖南、河南4地将契税的适用税率确定为4%。
为什么各地的契税税率会有所不同?因为《契税法》规定:“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针对契税优惠政策是否会延续的疑虑,北京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此前的契税减免政策其实就是对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给予的优惠。按照“房住不炒”的调控要求,《契税法》明确了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可按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意味着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还会延续。
张大伟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解读道,3%-5%的契税政策是“原价”,而目前购房人享受到的1%-3%是“折后价”。即便是《契税法》9月1日正式施行,也就是“原价”没变,但相应的契税优惠政策仍会交由各级地方政府继续落实。
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已有多地明确了契税优惠政策依然有效。在浙江、吉林、四川、福建等多地政府问政平台上,有市民针对契税上涨的问题咨询相关部门,均得到了按照原来优惠政策实行的回复。
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分析指出,相关的契税优惠是全国性政策,目的是支持房地产市场中的刚需用户,满足楼市调控方向,应该会持续稳定地保持下去。
值得关注的是,《契税法》还有一大亮点,那就是购买公寓或写字楼、商铺,以前是按4%征收契税,在9月1日后将按照新标准3%的税率征收,购买非住宅类产品的成本降低了。
“听说契税9月1号之后要上涨了?”刚拿到新房的小王焦虑地问到。最近买房契税上涨谣言再次热传。
去年获全国人大通过的新契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新契税法授权地方在3%~5%幅度内确定具体契税税率,近期不少省份人大开始明确当地包括居民住房在内的契税税率,绝大多数省份居民住房契税税率设定为3%。
这也让购房者担忧,现行低至1%的契税优惠税率在9月1日后会上涨至3%甚至更高吗?
契税上涨显然是一则谣言,一些省份甚至已经公开辟谣。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期明确了当地契税税率为3%,这其中包括了居民住房契税税率。这是不是意味着当地不再执行1%、1.5%、2%优惠税率,而是提高至3%,从而使得购房者负担增加?
对此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契税税率优惠政策由国家进行调整,目前该项政策仍在继续执行,黑龙江确定3%税率不存在提高税负的问题。
简言之,当前契税优惠税率调整权不在地方,而在国务院。因此各省份相继确定的具体契税税率,不影响现行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因为新契税法第六条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早在2016年,根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了现行的购房契税优惠税率,从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尚没有政策实施截止日期。
具体来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第一财经解释,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其实就包括了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而前述《通知》其实就是对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给予的契税优惠,因此新契税法明确了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可按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其实意味着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还会延续。
因此,除非未来国务院对上述购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否则这一契税优惠税率政策会继续执行。
为了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近些年中国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今年来,不少此前到期的针对特殊行业或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都继续延期执行,因此专家分析,短期来看对刚需住房契税优惠税率不大可能取消。(作者:陈益刊)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按照契税法规定,完成了地方授权事项工作,明确了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减免优惠。
契税法施行后,契税有啥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与原来的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维持了3%至5%税率,并未上调税率,只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对适用税率的确定程序进行了调整: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按规定备案。
按照契税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至5%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记者梳理发现,对于契税适用税率,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为税法规定的最低水平,即3%;湖南省确定为4%;河北、辽宁、河南3个省确定了3%和4%两档税率,其中河北和辽宁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河南对住房权属转移适用3%税率。
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介绍,与现行契税税率相比,全国多数地区在税法施行后保持税率平移,黑龙江、河南、湖北等8个省略有下调。
“各地确定税率与现行税率保持一致,体现了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立法原则,而降低现行税率,是为了落实减税降费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刘宜表示。
经测算,湖北省将契税税率由4%下调至3%,此举预计可为全省市场主体每年释放政策红利近40亿元。
四川省也已明确契税税率确定为3%。按之前规定,四川各地有3%、4%两档契税适用税率,这次立法全省21个市州适用税率全部确定为3%。
据四川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李岚介绍,契税法延续了现行税收优惠,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夫妻离婚分割、企业改制重组等税收优惠均继续执行,经授权四川对土地房屋征收征用、不可抗力灭失住房情形予以免征,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这些税收优惠。
契税法实施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依然延续执行。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不变。
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不变。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契税法施行,体现税收法治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李旭红指出,与原来的暂行条例相比,具有几个方面的亮点:第一,契税法对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进一步增强了征税的确定性;第二,契税法只规定了税率范围,具体税率由各地确定,既给予了地方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又便于地方因地施策,实施差异化的税率,促进公平;第三,扩展优惠政策,新增退税的规定,有助于更好地保护纳税人合理预期利益,促进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第四,简化税收征管的程序,将申报和缴纳环节合并,将提高征管的效率,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
李旭红表示,契税法的实施体现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增强税收确定性,有利于优化地方的税收裁量权,加强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促进纳税人的纳税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