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能开增值税票的。 新公司怎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
③营改增类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二、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流程。
1、一种是由国税局代征地税税费的办税大厅,流程分三步:
①第一步,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
②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
③第三步,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2、另一种是国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代开流程分四步:
①第一步,在办税服务厅国税局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
②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
③第三步,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④第四步,到国税指定窗口领取发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
3、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新办一般纳税人企业,首次领购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条件:
1、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租金发票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投资人,在自有房产内办公的(法人或股东自有产权内办公),只需提供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即可,1--3不必提供。
4、财务人员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一份。
5、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无财务人员,由开发区的会计进行财税服务的,4--5不必提供,由开发区代理记帐财务人员自行提供。
6、企业法人照片一张。
7、另需企业购买发票人员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发票准购证件。
扩展资料:
如何开发票
从发票开具资格来说,主要分为税务代开和自行开票两种。
税务代开
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发票,这就是税务代开。(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时,要求现场缴税;如果发票作废,税款退回流程复杂、周期长。因此建议创业者们认真核查开票信息及客户的开票需求。)
自行开票
当企业注册完成后,就可以申请税控和发票,拥有开发票的资格。之后公司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设备,就可以开始自行开票了。
一般建议,只要公司有业务收入,就要尽早申请开票资格,自行开票。
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事先准备5个以上的公司名称,并在相应的核名网站上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查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
二、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
注册材料的准备和填写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因而,公司注册材料的准备需引起注册者足够重视。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需准备的注册材料具体包含: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办公场所使用证明以及其他公司注册所需材料等。
三、领取营业执照
如果注册者提交的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材料通过审核,就可以顺利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四、印章刻制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注册者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局指定地点进行刻章备案。至此,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基本完成。此后,注册者还需及时进行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等工作,办理完毕,公司就可以进入正常运营阶段了。
五、银行开户
目前大多数公司都会选择四大行,优点是网点多,缺点呢,需要收取年度的管理费用,新注册的公司在开户银行的选择时,要尽可能结合后期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考虑,因为开户银行选定后变更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六、申请一般纳税人
所有公司刚注册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营业执照出来后,需要在税务局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才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被动的,一种是主动成为一般纳税人,被动是指当您的公司满足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后,税务局会强制将您的公司变成一般纳税人,不去办理都不行。主动是指您可以向税务局主动申请将您的公司转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具备条件:
(一)工业企业
1、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年应税销售额虽未超过1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和有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工业企业;3、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新办工业企业。
(二)商贸企业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
2、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3、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4、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5、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6、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7、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其他商贸企业。
(三)从事小型水电经销的企业。
(四)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总分支机构,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
补充:
能不能开增值税票,要看是否符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而不是看注册资金多少。
条件是:
1、从事货物生产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或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的的企业。
2、从事货物批发兼零售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向国税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经税务审核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则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票自行开票。 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向国税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税率分两种,小规模纳税人是4%或6%,开专用发票就是17%。
在中国境内货物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只要注册成立了,自动获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对于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万元,商业企业年实际应税销售额达到80万元,必须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果不申请认定,税务机关会强行认定。对于工业企业帐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达不到50万,但达到了30万,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只要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你就有权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最低注册资金标准: 1. 咨询服务类公司 - 3万元 2.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 -3万元 3. 贸易类 - 3万元 5. 实业公司-100万元 6. 企业发展公司-100万元 7.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 - 1000万元 8. 投资管理公司-1000万元 9. 投资公司 - 3000万元 10.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关于内资企业的条规 - 内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3万元 - 软件等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 50万元 - 以生产经营为主、以商品批发、贸易为主; 100万元 - 从事交通运输、邮电的公司; 200万元 - 仓储业公司; 500万元 - 建筑房地产业公司; 1000万元以上 - 发起式股份有限公司或投资性公司; 其中固定资产不少于3500万元; 募集式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 摘自中国经济报 不管是工业还是贸易公司都包括在以下范围: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摘自《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