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在社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责是什么 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物业管理中应做好哪些工作
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 监督协调,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开展社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居民依法守约意识;(2)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支持社区物业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 理服务费;(3)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4)负责 社区物业管理巡查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物业服务诉求;(5)对社区内出现的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所属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报告;(6)负责召集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7)配合有关部门对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旧楼区管理服务单 位实施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8)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商品住宅小区,负责协调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参与和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针对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进行调解,根据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发挥调解作用;
2、深入物业区域是到调研,针对贫困人口进行统计,上报上级街道办,争取相应的款项进行补助;
3、对社区辖区内的物业企业的数量、资质、人员、技术水平、经济规模进行摸底调查,行程表格;
4、对社区辖区内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困难进行处理,如垃圾清运协调工作、物业管理的边界问题、物业管理范围交界的山体滑坡及地质灾害事故协调;
5、对社区辖区内的业主和住户、商户、租户进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方面的宣传和推广,执行上级政府指令;
6、组织物业小区内的居民参加每年的定期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参与监票、唱票工作,对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7、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被盗、侵占绿地、违规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承重墙拆除等进行协调和勒令处理,直至符合政府标准;
其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租户需要协调处理的事项。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社区居委会在社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具体如下:
1、参与和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针对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进行调解,根据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发挥调解作用;
2、深入物业区域是到调研,针对贫困人口进行统计,上报上级街道办,争取相应的款项进行补助;
3、对社区辖区内的物业企业的数量、资质、人员、技术水平、经济规模进行摸底调查,行程表格;
4、对社区辖区内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困难进行处理,如垃圾清运协调工作、物业管理的边界问题、物业管理范围交界的山体滑坡及地质灾害事故协调;
5、对社区辖区内的业主和住户、商户、租户进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方面的宣传和推广,执行上级政府指令;
6、组织物业小区内的居民参加每年的定期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参与监票、唱票工作,对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7、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被盗、侵占绿地、违规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承重墙拆除等进行协调和勒令处理,直至符合政府标准。
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处理日常纠纷
收管理费
一般就这两样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