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未经本人同意村村干部和乡干部可以私自测量他人宅基地吗 未经过村民同意村干部私自用集体款修建的水库合法吗

作者&投稿:犹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未经本人同意村干部私自把我从父母户口中分出来合法吗?~

村干部不经过你自己同意,把你的户口从你父亲户口分出去,这是不允许的,他失去了看不得种尊严,一种道德,这是违法的

  未召开全体村民会议,就将村集体款用于修水库,是不合法的。
  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

  法律链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得看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现在国家正在进行土地确权。但得是专业测量队伍才可以。村干部和乡干部私自测量他人的宅基地有违法的嫌疑。

不必征得你同意,村干部本来就有定期测量集体土地的职责,对于集体土地的面积,用途以及其他变化要定期备案的,当然也包括村民的宅基地。可以说你根本就无权拒绝,那是集体的土地,不是你的。

,因为那是国家的东西,不用征得你的同意,给你打声招呼都已经很抬举你了

《村干部未经本人同意在我家地里建房,作为商业地产买卖,我该如何维权...》
答:本案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村干部分了几十年的田地,现在没经过本人的同意可以人随便收回吗?_百度...》
答:首先你有没有取得土地承包证。如果没有拿到这个证,那也就不存在被收回的问题了。其次,村里收回了做什么?如果是国家基本建设,那是合法的。如果不是国家收回,那必须通过本人同意。你可以依据《土地承包法》与当地政府理论的。

《村干部在没经过本人的同意私自占用土地造路》
答:1,修路占用的是你的什么地?宅基地、耕地,还是其它地。2,被占用的地,你是否取得合法的使用权?3,如果有合法使用权的地被强行占用,村委会属于违法占用。涉及到侵犯了你的合法使用权。4,如果没有合法使用权的地被占用,不涉及对你的侵权问题。5,如果有合法使用权的地被占用,可以与村委会协商...

《村干部可以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农民种植的农作物挖掘掉吗?村干...》
答:村干部没有在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挖掉村民的农作物,这种情况,村干部只能争得村民同意时,才能处理此农作物。

《村干部没经本人同意把地亩本改到别人名下是违法的吗?》
答:应该是违法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所承包以土地一般在有效期内属个人所有,村里不能在没有本人同意下而改变承包人。

《未经村民同意村干部私自拿村民建房指标合法吗》
答:当然违法,村干部的这种行为说轻了叫做侵权,说重的就属于非法挪用他人财物

《扶贫手册帮扶成效,未经贫困户同意,村干部能签字合法吗?》
答:政府的扶贫政策和扶贫对象宣传和讲解就在手册里。

《镇党委选举村干部的多数村民不同意怎么办》
答: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因此,当这些条件成就时,你们可以达成罢免村干部的意愿。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李增亮律师祝愿你的事情早日解决,顺祝安好!

《村干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非法买卖土地,犯法吗》
答: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干部的行为原则上属于违规行为,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村干部的行为无效。法条链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

《村里的公共财产未经村民同意村干部私自处理违法吗?》
答:不是什么都需要村民同意的,小事村民也不会在意,就算违法也没人出头,我村的村长什么都敢干,也有人告,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等他作大了吧,作死早晚会找上门,太小的事也没人管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