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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将给房地产带来哪些影响? 政府对房地产征收消费税会对国内房地产造成哪些影响

作者&投稿:绪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房产税其征收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

  楼上说的只是一厢情愿的美好设想,事实上是不会出现那样美好的情况的。

  就我个人判断,所谓的房产税,就和“计划生育”一样的存在争议!,计划生育是为了减少人口,所以一家只生一个,但是现在就导致了人口老龄化,一个年轻人要负担很多老人的养老金;而房产税,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是针对二套房征收,那等同于限制了公民的居住选择权,就如同计划生育会带来人口年老龄化的负面影响一般,由于房屋出卖要缴纳大量的所得税,这也限制了人口流动的房屋的实用性,不利于民。而且,就传言而论,还不一定只针对多套房征收呢。

  下面我来说说,我反对房产税的几大理由!

  我觉得房产税如果征收,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理由1:什么是税?

  税,是指纳税人在产生了财富之后,拿出部分与社会共享,因为有了社会的帮助,才有创造财富的可能,说以,可以说是合情合理,但是,老百姓的自住房屋,在不出售的情况下是不产生财富的,既然不产生财富,税从何来?如果硬收,与从老百姓身上割肉何异??

  理由2:房产税的中外差别

  有人会说,人家美国都征收呀。人家美国的国庆和我们不一样啊,人家美国土地私有,我们只有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难道国家还能问自己收税吗?人家美国人的土地下发现了石油,那是个人财产,我们发现了石油,就等着拆迁吧,能够相提并论吗?而且人家收的是土地增值税,目的是为了让商品房涨价,因为增值后才纳税,而税的用途,在于警察的工资,教育,和保障房的建设,我们能和他们做一样的事情吗?

  理由3:开征房产税,无房一族未必得到实惠,开征未必有实效。

  这个理由应该是很充分的,事实上有房一族,在买房的时候就已经纳税了,而且纳的税还很高,也是房产税,再征收等于是重复交税,而发改委明文规定,土地出让金有10%是必须用于保障房建设,如果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再加上房屋转让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是可以达到人人有房住的目标的,但是从去年看来,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造廉租房的目标没有一个地方是达标的,可见地方政府对政策的抵制程度。

  那么就很容易分析了,如果是没钱造保障房,你收税,为了平衡财富分配,那还算个理由,问题是有钱不造,不去督促地方政府,反而跑来增加赋税,这合理吗?老百姓已经面对了极大的生活压力,生活成本不断提高,通货膨胀日益严重,而且中国本来就是赋税最重的国家,几乎没有之一,我想请问,再加税,老百姓吃得消吗?你增税,有没有考虑过在别的地方减税呢??

  理由4:造成社会人群的对立,住房问题确实困扰很多人,更具住房问题来划分,可分为: 豪宅族,富裕族,小康族,贷款购房族,奋进族,迷茫族。
  豪宅族,富裕族,他们是不把购房当回事的,他们买房除了自己住,很大程度上是长时间的投资,以规避通货膨胀的危险,因为从长远角度上看,房屋永远是保持增值的,而他们也不用贷款,况且现在正是通货膨胀和投资环境恶化,正好迎合他们的心态。所以,调控房产,对与他们来说,基本上是不起作用的,他们不在乎。
  可怜的就是其他的族群了。小康族,贷款购房族往往是一个社会的中产阶级象征,而他们买的商品房,往往是家里占比最大的财富了,就我在理由3中所说,在没有能帮助低收入家庭的前提下,收房产税,让房产泡沫破裂加速,让他们的财富减半,这对他们公平吗?他们的钱也是辛辛苦苦,在有公平机制的前提下赚来的!更可怜的是那些还背负银行贷款的一族,他们还必须背负贷款的压力,冒着房子被收回的危险而劳碌奔波。
  但是,奋进族和迷茫族的看法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们只想有个栖身之所,商品房或者是经适房。在商品房价格高昂,保障房匮乏的现状下,希望加大调控力度,降低房价的心理也是合乎情理。

  所以,中产阶级和低收入阶级,在现状下,就会出现利益冲突,自然就比较容易出现双方对立的局面。但是两边都有理,不能说谁对谁错。

  理由4:房产税容易导致中国经济滞涨。这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第一、银行系统很有可能奔溃。
  第二、中产阶级直接被打回成低收入阶级,一个国家的支柱,往往不是那些富翁,而是中间的中产阶级,一个国家是否强盛,同样也是看中产阶级人数的占比,如果房产硬着陆,就等于摧毁了中产阶级,
  第三、中产阶级被摧毁,会连带各行各业。那些针对中产阶级为消费群体的商家,将不可避免的收到牵连,然后继续蔓延到其他的各行各业。从此,金融危机开始!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房产税如果征收,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且危机重重。


  哈,还好回访了一下,否则就要被人诬陷了

  那位仁兄说我是房托,阁下难道不是宠物经济学家的宣传人吗?那么我就说的详细一点,算我免费教育了。
  我补充两点
  第一、你根本不懂,不懂美国的房地产,也不懂中国的房地产,两者根本不是同一种概念,
  美国的房地产,他属于富人养活穷人,就和现在美国实行的医改有异曲同工之妙,美国是把房子和地卖给中产阶级以上的人群,然后通过他们的土地升值,收取房产税,用这笔税,来建造保障用房屋、改善治安、加强教育。换句话说,商品房的价格越高,穷人越开心,因为就能够收取更多的税用于改善中产阶级以下人群的生活,何乐不为?而且商品房本来就是属于金融产品,是不介意甚至是给于投资者投资的。
  但是中国却不能那么做,为什么?
  这个要从98年的时候说起。 中国在98年后,下岗危机到达最高峰,失业率高,就业率低,当时政府想到的办法,就是停止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增加商品房的建设,然后让原本应该买保障性住房的老百姓自己掏钱去买商品房,而在建设房子的过程中,自然会产生众多就业岗位,就业问题得到缓解,就业率得到报障后,周边行业(比如钢筋水泥)就得到发展,就业人数多了,零售业生意就好做了,中国经济就得到了喘息的时间。然而这样,必然会产生住房问题。说的通俗点,就是牺牲住房,满足就业;解决“衣、食”,放弃“住”“行”;把房子,转化为了一日三餐,拆东墙补西墙!
  一般国家,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通常在 2:8左右,而我们的比例是反过来的,理由刚才已经说过了,是房子换面包政策,所以,我们国家几乎就是全民商品房,保障房很少,那你告诉我,是谁养活谁,有商品房的也未必是富人!而10年来,国家并没有利用这宝贵的机会改善经济,反而利用土地来维持财政,地方政府更是非常依赖土地财政,已经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这才在最近08年的萧条经济中东窗事发,大量的实体经济撑不下去了,转而涌入房地产,让商品房这个金融产品混杂了硬性购买需求,致使房价走高!
  (阁下在反驳的言论中说了,美国人投资渠道多是股票、共同基金、古董、艺术品 ,没错的,美国的投资渠道多,那是因为他们的经济相对要健康的多,中国人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那纯属放P,真正健康的股市,从长远看来,永远都是一个增值过程,所以美国人愿意把养老金投入股市,换你在中国,敢吗?而中国正是因为投资环境相当恶劣,渠道非常狭隘,投资者除了房地产,没有地方投资了,股市容易崩盘,存银行比不上通胀的速度,黄金更加不实际,(黄金价格的操控权在华尔街手上,这里不详加解释)才蜂拥而入地产,对于老百姓而言,对抗通胀目前唯一的方法几乎只有地产,这就是不健康经济的体现!)
  这下我觉得解释的够清楚了,为什么中国无法施行美国式的房地产政策,那就是因为中国是全民商品房,美国是量少的商品房养活量多的保障房,如果再不懂可以继续问!

  第二点,阁下说了那么多,其意思,就是房产税能够解决掉当前的房价问题,是一剂良药,那我就告诉你,这是大错特错的,是用一个错误去治理另外一个错误。
  曾经有位朋友在百度里问了这么个问题,“工资何时涨,房价何时跌?”,我在回答中很明确的回答他,这个问题是个好问题,为什么,因为工资和房价问题从根本上是一回事,都是我们中国这个经济体生病了,其实12年来,中国经济最大的改变,就是泡沫增多了,其他的变化不是太明显,我上面就说过了,高房价的来源在于“房屋换面包”的政策,而低收入的起因在于民营企业的利润欠佳(别和我说房开公司,谁不知道房价中土地占大头?)。
  所以,我的观点就在于,房产税与其说是一剂良药,到不如说是一剂质量极差止疼药,运气好能止疼,运气一般那就是没用,运气差而且还可能产生副作用变成毒药。
  要强治理房价,那就得和提高民营企业利润和国民收入等问题一并进行。因为解铃还需系铃人,这些问题的来源都在于中国整体经济的二元化(即实体经济日渐衰退,泡沫经济日渐火热。相信大家都有发现,近年来所有人对炒楼炒股炒黄金倍加推崇,甚至出现了违法的炒大豆和绿蔬菜)。
  解决上述经济问题,其根本在于要贯彻“藏富于民”的基本国策
  首先,要帮助民营企业发展,主打实体经济!我们的民营企业实在可怜,要在国营事业单位这些垄断大鳄和拥有高新技术的外资企业的夹缝中生存,而这些民营企业居然还养活了全中国90%的就业人口。要帮助民营企业,首先就要打破民营企业不许进驻垄断行业的现状(曾经进入垄断企业的民营企业,很少有全身而退的,数据可以自己去查),其次,要对外资进口商品和横征暴敛,以报障国内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明显的优势。(这点属于个人偏见,不认同就当没看见)。再次、政府投资项目要慎重,不要去过份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了,不要去搞产能过剩的行业了,那是浪费钱,应该把钱用在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给于民营企业适当宽松的税收方面。
  只要国内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好了,那经济自然就好起来,房地产一枝独秀的时代马上就能过去,只要中国摆脱了房地产绑架经济的束缚,中央和地方政府就可以摆脱靠土地吃饭的现状,既然不用卖土地了,土地价格自然跌,政府也愿意拿出地来造保障房,房价问题自然就解决掉了,甚至可能到那个时候,由于政府对土地失去依赖,土地私有化说不定也会提上议程。而且由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国民收入自然也能够得实质性的提高,而不是收入被增长。到那个时候,有钱人住商品房,中产阶级以下人群住保障房,这那个时候再由商品房缴纳房产税给保障房,才可以称之为财富分配平衡。
  所以,回答者: 黄天聿对本人的评论,可谓缺乏公正,缺乏合理性。中国有个很不好的特点,不愿意深究问题的根源,喜欢治面而不治根。所以我反对治疗“面”,因为这大有可能是用一个错误去弥补另一个错误,而产生恶性循环。另外本人并非黄天聿所说的房托,本人从事的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工作,但是我的观点正是反对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极大的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本人能够违背自己的工作立场说话,回答者:黄天聿你能吗?

房地产行业的弹性很小,因为没人不需要居住场所。房产征税,税务会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由税务分担公式可得,弹性越大,分担越少。比起厂商,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十分小,所以房产税基本由消费者承担。又因为消费者的弹性很小,需求曲线下移动很多时向左移动很少,所以均衡需求量基本不变。 总而言之,房产征税让消费者都分摊了,对厂商影响不大。

一时间,“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在房地产行业引起不小的讨论。

据财政部官网6月4日消息,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

“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其目的是什么?对于房地产行业以及企业将带来哪些直接影响?

统一收支、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纵观此次“土地出让金”由财政部门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更多是基于统一收支、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通知》,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将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具体征收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

具体看来,先试点后推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在“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划转之前,水利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相继划转至税务部门,社保费已全部由税务部门征收。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划转是落实之前的税收改革。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文泼表示,这是落实中央提出的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逐步统一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缴制度,主要目的还是规范、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杨畅进一步解释,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合并完成之后,根据国税总局职能定位,税务部门“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属于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属于税务部门的征管职能。

对于“土地出让金”由财政部门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认为,有利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同时,有利于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更加规范化,一定程度上将约束地方政府对资金的使用范围。

拖延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将行不通

“土地出让金”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占比不低。数据显示,2021年1-4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0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1351亿元。1-4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383亿元,占前4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

因此,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的划转,网上出现不同解读声音,包括地方财政告别土地出让金等。

根据《通知》,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征收部门虽然发生变化,但是其他的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陈文静表示,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现阶段对于地方政府整体影响不大。但是,由税务部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中央强化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一步,未来将向这个方向更多倾斜。

此外,杨畅表示,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使得中央政府完全掌握地方土地出让收支的具体情况,会对地方政府行为产生引导,使得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更趋谨慎,推动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那么,这对于房企将带来哪些直接影响呢?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认为,征收部门划转,“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将更加规范,企业欠缴、拖缴、模糊处理等现象,可能会得以矫正。“开发商如果想拖延缴纳土地出让金,可能就行不通了。”施文泼说。

业内人士分析,在土地出让金缴纳方面,企业通过分期、延期支付以提高杠杆率的做法可能将受到影响,进而影响企业资金状况。

与房地产税征收没有直接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涉及税务部门,“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的划转也引起房地产税方面的相关讨论与猜想。

房地产税是否会加速落地?在贾康看来,“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的划转与房地产税没有直接的关系。

不过,陈文静表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进一步强化了中央对资金使用范围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将推动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未来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相关举措将继续落实,而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相关工作预计将有新的进展,接下来重点城市房地产税试点的预期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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