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分手了男方可以要求分手费吗?
作者&投稿:司马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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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理。男女双方分手后,一方主张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常见的问题,通常理解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一种精神损害赔偿费,但现行法律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小张和小李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在高中时开始谈恋爱,但一直遭到双方父母的反对,大学毕业后开始同居。后二人因为工作问题逐渐产生分歧,感情不和,小李想要分手。小张的父母认为,小张十几年的大好青春都浪费在小李身上,小李想要分手必须支付小张1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小李不予认可,双方争执不休,那么小张父母的要求合法吗?
恋爱或同居关系有别于婚姻关系,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法定的人身关系,仅有道德层面的义务,并不产生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未婚同居是男女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是道德范畴的事情,法律不否定并尊重这种关系,但也不保护这种关系。未婚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存在本质的区别,如果单纯是基于同居而要求给付损失,因为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恋爱或同居一方直接提出这样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对该要求一般不予支持。
小张和小李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在高中时开始谈恋爱,但一直遭到双方父母的反对,大学毕业后开始同居。后二人因为工作问题逐渐产生分歧,感情不和,小李想要分手。小张的父母认为,小张十几年的大好青春都浪费在小李身上,小李想要分手必须支付小张1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小李不予认可,双方争执不休,那么小张父母的要求合法吗?
恋爱或同居关系有别于婚姻关系,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法定的人身关系,仅有道德层面的义务,并不产生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未婚同居是男女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是道德范畴的事情,法律不否定并尊重这种关系,但也不保护这种关系。未婚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存在本质的区别,如果单纯是基于同居而要求给付损失,因为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恋爱或同居一方直接提出这样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对该要求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