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小公司上班6个月了,无劳动合同,无社保,无工作证,工资只发放到6月份,我手里无工作证明等资料,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作者&投稿:铎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十个月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我怎么办~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4、你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5、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要提供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证明,具体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6、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但需要支付费用,费用多少可以协商。
但如果你按照上述要求去做,完全可以自己处理。
1、你在小公司上班6个月,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4、你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5、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要提供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证明,具体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6、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但需要支付费用,费用多少可以协商。
但如果你按照上述要求去做,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为什么不试试呢?!
从一开始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小公司就违法了。
你现在要准备一些手头上能见到你工作的资料等的证据,相信肯定不止你一人有此遭遇,可以到劳动局或街道办申请主张,如果劳动局与街道办有黑手操作的,就走劳动仲裁吧,费用不用担心,败诉的小公司会承担的,只要你是确实在劳务当中等的客观存在事实,时间不长,我知道一些民工直接到劳动局一坐,公司下午就来人带着现金来当场清账了。作为弱势群体,会受到法律保护。
你还能得出赔偿金。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
2、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3、关键是收集和保留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以后劳动仲裁这个就是用工的证据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4、你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5、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要提供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证明,具体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6、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但需要支付费用,费用多少可以协商。
但如果你按照上述要求去做,完全可以自己处理。
1、你在小公司上班6个月,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4、你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5、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要提供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证明,具体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6、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但需要支付费用,费用多少可以协商。
但如果你按照上述要求去做,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为什么不试试呢?!
从一开始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小公司就违法了。
你现在要准备一些手头上能见到你工作的资料等的证据,相信肯定不止你一人有此遭遇,可以到劳动局或街道办申请主张,如果劳动局与街道办有黑手操作的,就走劳动仲裁吧,费用不用担心,败诉的小公司会承担的,只要你是确实在劳务当中等的客观存在事实,时间不长,我知道一些民工直接到劳动局一坐,公司下午就来人带着现金来当场清账了。作为弱势群体,会受到法律保护。
你还能得出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