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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 上海市动迁补偿款规定

作者&投稿:爨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上海动迁新政策 补偿细则详细解读~

当前上海房屋动迁采用“数砖头”为主,“数人头”为辅的补偿方式,简单来说,房屋征收补偿款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类型、评估价格等房屋因素确定,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再与房屋内的户籍情况挂钩。
值得一提的是,以前的公房因为面积小、人口多,部分居民会在原有基础上搭建阁楼以满足住房需求。阁楼的补偿计算方式比较特殊,需要区分情况考察并计算。

法律分析: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其中详细规定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实施房屋补偿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中实施房屋补偿的(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征地房屋补偿,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市土地管理部门是本市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农业、社会保障、房屋管理、财政、工商、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协同做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区(县)土地管理部门下属的征地事务机构(以下称“区(县)征地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

第六条 征地房屋补偿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2是什么?》
答:上海 的地理位置相对比较复杂,由于靠海并且,也不属于平原,那么上海市的相关 征地 标准应该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有关的政策来看,上海应该按照片区来进行 征地补偿 ,各个片区的补偿标准也不同,一般每亩是6万元起。 上海市土地共有一类: 一类区片范围:新泾镇,区片补偿标准:65600元/亩。 以上...

《上海农村拆迁政策》
答: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法律依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第五条补偿主体与实施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区(县)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地房屋补偿工作。区(县)...

《上海拆迁补偿标准2020》
答:《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未涉及农村居住房屋及共同举办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其补偿标准按照本市相关文件执行。四、关于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 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号)规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支付一次性...

《上海宅基地动迁2020补偿标准》
答:法律分析: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农民房屋拆迁怎样补偿?》
答: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2002年4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条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

《请问上海市郊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单价》
答:上海各个区的拆迁赔偿标准都有所不同,具体标准价格如下:黄浦区 A 淮海东路-人民路-新开河路以北、至苏州河南岸地区 10500元/m2 20 B 陆家浜路以北至区域A以南地区 8010元/m2 20 C 区域B以南地区 8450元/m2 20 卢湾区 本规定自2004年3月23日起施行(2004年3月23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

《上海浦东新区拆迁补偿费》
答: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标准为曹路镇粮棉地4.2 元/平方米,蔬菜地6.6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上海市农村搬迁(宅基地保留)有哪些补偿》
答:只能简单的说一下:1、宅基地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2、现有动迁政策有两种:一:按照人口来安置,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权利人以及对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

《2006年上海市房屋拆迁法》
答:二、关于适用13号文补偿安置的房屋面积的认定 (一)房屋拆迁中补偿安置面积的认定应按照13号文第五条规定执行。(二)征地公告公布时,已取得建房批文新房尚未建造或尚未建造完毕的,补偿标准按照《关于〈上海市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若干应用问题的通知》第八、第九条执行。(三)征地...

《上海农村宅基地拆迁纠纷》
答:(2007年5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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