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事故对方全责修车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修车费怎样全赔付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理赔处理。
1、报案。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查勘并固化现场证据。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安排查勘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如果损失较小,查勘完后可以签事故责任自行协商书固化责任比例,如果损失较大还需要拨打122报交警,等交警来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定损。固化完现场证据并责任明确后,就可以撤离现场了,等空闲时间到维修厂维修。到维修厂后也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到店来进行定损。保险公司会和维修厂共同确定损失大小并谈好赔付金额,出具定损单。
3、提车。维修完毕后就可以与维修厂约定时间去拿车了,可以自己付款也可以让保险公司直接打款给维修厂。自己付款需要维修厂给予维修发票。
4、索赔。如需要保险公司垫付的,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提供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向维修厂出示放车告知函后就可以离开了。如是自己支付维修款的,还需要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将维修发票和定损单给全责方,让全责方把钱赔给你,然后全责方再向他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5、等对方支付赔款给你以后,本次流程就结束了。如果对方不配合赔钱给你的,可以去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您好,交通事故我方全责,我方车有保险,对方修车的费用计算方法: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对方修车,修车费用自己垫付,带齐对方的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修车发票,保险公司报销,即保险公司赔偿即可。(当然修车费用要在赔付额度以内,如果五十万的第三方险撞了豪车是不够赔的)扩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投保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汽车事故对方全责的修车费用,主要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