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二手房土地证是大证,土地证上有原房主的名字吗 买二手房只办理新房产证 原房主土地证是否有效
作者&投稿:诸葛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过户了,房产证拿到手了,可是听说是有土地证的,我想知道土地证有什么用吗?原房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因此,购房人买房后,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而不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意味着消费者已经依据国家规定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占有、收益、处分及他项权利(抵押权等。土地换户主应该经过有关部门证明,不然是非法无效的。你的二手房土地证购买时应该向被购买者一起去政府过户。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当然有用了,你如果卖给别人的话需要补缴出让金。如果房屋拆迁的话你只能拿到建筑物的补偿款,土地的补偿款是要赔给土地证上那个户主的。如果需要买的话,最好让他补好证。
无效的,房子有两个证,一个是房产证,一个是土地证。
两者的区别:
1、房产证:房产所有权证,是证明这块地上的房产的所有权的。
2、土地使用证:证明你这套房产所处的土地拥有多少年的使用权,一般住宅70年、商住40-50年、商业用地30年,这是证明你交了土地出让金后得到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因此,购房人买房后,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而不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意味着消费者已经依据国家规定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占有、收益、处分及他项权利(抵押权等。土地换户主应该经过有关部门证明,不然是非法无效的。你的二手房土地证购买时应该向被购买者一起去政府过户。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街道办的二手房只有房产证,土地证只有大证,可以买吗》
答:当然可以了 买卖的有几种:买合同、买房本子、买大产权、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