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基本建设程序
作者&投稿:巫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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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程序是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的法则。
按照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建设程序分成若干阶段,它们各有不同的工作内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有着客观的先后顺序,不可违反,必须共同遵守,这是因为它科学地总结了建设工作的实践经验,反映了建设工作所固有的客观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我国目前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大中型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批,小型及一般地方项目由地方计委审批。随着投资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基本建设程序的审批权限几经调整,但建设程序始终未变,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分为: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
基本建设程序规律
基本建设程序规律亦称“基本建设时序规律”。基本建设经济规律体系构成之一。它是指基本建设全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前后阶段和先后顺序的内在时序规定性。它根源于基本建设自身的特殊性、事物发展的内在阶段性、经济活动过程的必然步骤性。
基本内容是进行基本建设首先应作好包括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设计任务书、选择建设地点、组织勘察设计、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在内的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接着才能进行建筑安装施工,施工完毕进行竣工验收、交付投产使用,最后是收回投资。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
答:法律主观:我国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是:(一)提出用地申请;(二)进行项目立项;(三)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四)提出验收申请;(五)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