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酒了,骑电动车被撞了,交警会怎么判? 我喝酒了,骑电动车被撞了,交警会怎么判?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具体的责任认定要看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甚至是醉酒驾车,不仅给自己,还给他人造成了生命安全上的威胁,严重影响了公共交通安全,醉驾需要负刑事责任。 很多人认为自己酒量很大,喝一瓶啤酒就像喝了一瓶水一样,问题不大,清醒的很。但其实大错特错。科学研究表明,一般人只要喝下鸡蛋大小纸杯,大约100ml的啤酒,体内的酒精含量就会明显大于20mg每100ml,属于饮酒驾驶。如果对自己的体质不太确定,建议您自己可以做一个实验,测试一下自己酒精分解能力。如果想要缩短这个时间,可以在两个小时内大量饮水,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对于醉酒驾驶在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已经明确规定了,醉酒驾驶属于刑事犯罪,要负刑事责任。 因此,无论您有何种急事,请千万不要酒驾。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然您会因此付出巨大的代价,这就得不偿失了。 交通规则是为了更好的缓解交通秩序,与为了人身安全所制定的规则,现在社会有些人却不顾自身安危就为了一时方便就违章行驶,给社会给自己带来了伤害。所以不管怎样,请遵守交通规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常伴嘴边的一句话,但是实际中却很少有人能做到,于是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酒驾电动车出交通事故怎么判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酒驾电动车出交通事故怎么判 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而事故责任则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二是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符合以上标准的,交警部门认定是非机动车。如果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符合以上标准的,交警部门认定是非机动车。如果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车上路行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实际上应该说,所有电动车出厂标准都是按照上述标准制定的,但是实际上路的电动车全部超标因此,如果交警以出厂标准判断电动车,均是合格,如果交警实测,那肯定算是机动车了。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喝酒后撞了车,可以协商或者立即报警处理。如果双方没有伤亡且对实施等无争议可以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以报警处理,交警会根据现场划分责任并出具责任认定书。双方根据这个赔偿就可以。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