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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作者&投稿:道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 行政诉讼法 的概念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 诉讼 参加人(原告、被告、 代理 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行政诉讼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据以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 宪法 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二、行政诉讼法全文司法解释的内容为正确适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 立案 ,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 起诉状 。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 法规 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 开庭审理 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第六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 级别管辖 。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 举证责任 ,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我国《行政诉讼法》制定的时间是哪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国《行政诉讼法》是什么时候通过的》
答: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后来,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正,于2015年实施。具体可以通过中国人大网直接查询。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规的主要关系》
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是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程序法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

《行政诉讼法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是哪些情形呢》
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受理范围,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有:撤销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赔偿之诉、履行之诉等。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行政诉讼法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哪些》
答:(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法律客观: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行政诉讼法典。这就是1989年4月4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并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分11章75条,主要内容有行政诉讼法...

《派出所哪些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2) 对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如治安收容,扣押财物,限期整改火险隐患等。(3) 认为公安机关侵犯其合法经营权的,如违法擅自吊销旅馆、舞厅营业执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74条75条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1、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2、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
答:4、起诉期限为3个月。这是我国行政法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最一般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此外,专利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

《新行政诉讼法第53条,为什么诉讼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不包含规章...》
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诉讼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不包含规章的原因如下:1、由于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行政效力及于全国范围。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行政效力只及于其所辖的地域;2、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所参照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不一致的或者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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