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怎样
作者&投稿:敏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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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4、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5、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4、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5、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