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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农民可也收回吗 土地被征占后几年未使用农民有权收回使用权吗?

作者&投稿:平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农民可也收回吗?~

嗯,土地被政府征用了,应该是给你补偿也不过了,所以你不应该收回,被征用后就是公家或者是国家的了

无权收回,土地法所规定的回收不是指农民收回,而是政府有权回收和收储开发和用地单位的土地。
不过在土地(耕地)闲置时期农民有权,政府也该鼓励农民继续耕种。

农民在这段期间如种有农作物再次被占,有权索取相应的资金赔偿吗?
有权获得一定数额的再季青苗费。

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个人没有权利收回。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征如下:
1、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
2、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
3、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
4、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5、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个人没有权利收回。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征如下:

1、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

2、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

3、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

4、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5、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



个人没有土地收回权,征收未用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政府占用农民耕地补偿标准_法师兄》
答:一、政府占用农民耕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是被占用耕地在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就大部分地区现状来看,许多地方对土地的补偿因地域、耕地种类的不同,都有不同的标准。因此,具体的标准当以地方...

《耕地占用赔偿问题?》
答: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青苗费按3年前的标准赔偿》
答: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

《私人开荒种地能得法律保护吗》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即使擅自开垦土地,也可以享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因此,在农村开垦荒地,最好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签订正式合同后依法使用。因此,现在许多农民开荒种地,这种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农民可获得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归村集体...

《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被执行吗》
答:承包土地合同未到期被征用如何赔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流转期限未到土地就被征收的,依据流转合同处理,一般情况下,流转方可以享有相应的补偿。征地补偿项目包括: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

《农村征地土地补偿归村集体,二轮承包到期后,可否给农户补地?_百度知 ...》
答:还要按照其协议种植老人不能过来,连同土地不赚钱土地恐慌浪费多年,到了第二个土地承包期在这种情况下土地被收回,你希望奖励可以得到补偿,但这种情况在我国很少,如果有这样的村庄土地大多恐慌浪费,那就意味着村庄也要被毁了。这意味着这个村子的村长早就被抓获了。政府能等到土地被毁了以后再更换村长...

《非法占用耕地》
答: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

《我是昆山的农民,很多年前土地被征用了,可是我和儿子没有得到任何待_百...》
答:你这情况还真有可能没有你的,从以下情况来分析:一、土地被征用的补偿费用: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二、土地征用费的分配: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

《在2011年政府征用了土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没有给办,现在给补办吗?》
答:在2011年,政府曾任土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没有给判,现在都不帮,如果是政府征用的土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金现在是可以给办的,这是政府的行为,必须办

《历史遗留的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答:二、农村土地纠纷多发的原因1、基层干部法律观念淡薄。一些村委会等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差,对土地的管理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操作,有的擅自作主买卖集体所有的土地;有的未经多数农民同意就擅自组织土地流转,损害农民利益;有的在村民申请宅基地时,以口头的方式就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许可给一些人使用,致使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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