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在全市农村集体,和各级的规定认真指导应认真执行的政策和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来管理的目的支持党和政府的领导人,在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省级站资金,资产,资源,责任,并开始工作,更好地为农民和农村社会的利益的稳定的目的,有效地保护,加强农村集体的规范化管理,及时纠正问题点的角度来处理村纪律,有效的集体保护和预防“三资”保险增值和损失和浪费,促进基层民主,在财务管理中的一些违规行为,从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赞誉和认可的有关部门。审计报告如下:一,市六县,占了1529个行政村,合作社在9136,共有10 665核算单位,2008个行政村结束,在1517年,会计委托代理,为城市行政村总数的99.2%;村的村会计电算化143次,占在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4%。市,县(区),乡(镇)116146全日制在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其中包括:持有人18。市的1118专业技术城市的10,565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财政收入和支出,债权和负债的会计单位审核小组39人员共组抽水下,以及在为农村过去的一年在农业中的土地征用补偿详细的审计工作福利补贴农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转移。
审计资金总额1.06707亿元,调查各种纪律处分43420元,收回贪污和挪用资金1,209,000美元的资本。在办公室及村干部38人的责任出发任期届满资本的研究,恢复111,000美元的各种违反纪律,清理移交离任村干部经济程序223(次)。 (一)在我市的财政审计工作在2008年村级收入和支出,并加强财务混乱村理顺审计工作不留任何死角,继续实施乡镇自查和自我检查城站当地县级单位集中服务“的方针,并计划审计的1529个行政村,10 665核算单位,审计的1529个行政村,10 665实际的核试验,累计审计资金的核算单位审查6.0431万美元元审计核实全市农村社区集体固定资产三亿四千零七万二千??元,1人民币1.2872万美元,比上年净增加,总负债为人民币175.065万美元,100万美元○的21亿美元,比上年5800;所有者权益亿美元,超过上年429425000调查和348个核算单位的违纪七四一八八四○○元的净增长,清理出不合理开支730 1,830,000美元,非标123栏114 980 000 108 000美元的现金白条顶库的资金数量131占49万美元的审计工作组,及时处理的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核销一些不合理的开支,报销票据退还政党的成员;规范的文章和及时规范有关人员的程序,占收入重新make的治疗水平,(二)特殊审计每年扩大粮食生产,农业环2008美元的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252,200,省政府分配到城市的食品补贴资金$农资综合补贴1651300元,98.92元,与一起全市人均农民。分别为香港东曲矿451 000 000 31.04万亿美元元,土壤,和人民币3.39万亿美元,2.561亿美元左右,灵台县,459万人民币, 268700万元,崇信县125万元,991万元,17 500元华亭县人民币13.73万亿美元,庄浪县435万人民币,249,300元,景宁5.38亿人民币,33.04亿元。公平和合理的补贴,以县市区税区计划和2002年的核武器,一般乡镇的基础上分解生产,计算的生产家庭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每个乡(镇)粮食补贴资金的会计核算中心的帐户。信用社公社(镇),每个农民与政府打交道的乡(镇)活期存折信用社,农村社区的金融中心集中支付的联合监管,农民得到的审计和监督的身分证,印章存折,然后到信用社取款时,所有的荣誉,42.4的农民支付100%(2),森林补贴,粮食补贴,粮食在2004年,支付所有的现金补助资金,由当地信用社实施特别帐户的关闭操作,采取存折直接付款,农田农民直接获得今年,全市补助资金的分配2007农民以种植粮食2.3682万美元,其中:296,000元,2.0722万美元元的粮食补贴的现金补贴,所有的农民29.4荣誉支付100%,从191.30元,农民??人均收入,每个国家安排3城市实施试点示范区147亩,每亩补助标准10元,优质小麦推广良种补贴受益一共有147,000元,其中:崆峒区25万亩2.5万亿元,土壤和250亩,250万元,灵台县,250亩,250万美元,80,000英亩,崇信县,800,000元,900,000元华亭县,庄浪县,25亩,250万元和90000亩,景宁30万多亩,示范区农民种植严格按照经审核的县300万人民币。
发行份额卡,农民花你的卡更便宜的种子垄断点,以购买种子,种子的垄断行业,身份卡,在核反对派农民土地金融部门的资本要求并没有发现任何违纪问题的违反,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全市2008农场机械状态已安排补贴购买一个特殊的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崆峒区$ 600,000 $ 600,000土壤和灵台县100万美元的华亭县静宁150万美元的资金基于内容的,对农民购买小麦,玉米和其他粮食作物,考虑到30万来操作的机器,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经营机械,大型农机具的补贴标准,购买价格的10% - 30%,受益农民97 700,没有发现任何违反纪律的,“建议”,以筹集资金和劳动力市“,在2008年的一次会议上,覆盖33个乡(镇)586所有的724,000个行政村,资金总额679.27万美元人民币9.40元,人均筹资资金;提高涉及29个乡(镇)和554个行政村,50万,每个工人的总人天3.8标准工日,收集审计替代人力资本对人民币5.8969万美元的资金1.912亿美元的劳工标准和劳动,村级组织,严格履行资金,以提高劳动和程序,核准,备案及其他手续审查制度的实施“大会和村民决策系统”项目的事项,超出范围的农民超过标准的任务分配给农民,并迫使资金替代劳动的现象。 6,村里的财政援助。站,市,镇农民在2008年转移支付所有在村里,村$ 14,400金融资本二十一万九千五百四十元的水平;开支21.1895万元人民币,165,500元村干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把农民负担和农村集体经济监督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乡(含镇,下同)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就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审计业务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各级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村审计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农村审计机构履行审计职责时,必要时财政、监察、公安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第四条 农村审计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行使其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属单位、农村专业合作社有关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经济活动,依法进行审计。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农村审计机构有会计委托代理关系的,应当由县市区农村审计机构审计。第五条 农村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应当参加专业培训并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后,实行持证上岗。
农村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第六条 农村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
(二)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曾在被审计单位担任领导职务,脱离被审计单位不满两年的;
(四)负责被审计单位会计代理业务的;
(五)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第二章 审计范围与权限第七条 县市区农村审计机构应当根据下列事项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一)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请审计的事项;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映需要审计的事项。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列事项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一)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资产的处置和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
(四)承包金、租金、利息、土地补偿费等集体收入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
(六)政府拨付及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七)主要负责人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第九条 农村审计机构办理审计事项,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账目、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济合同、财务收支计划和资产以及其它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二)经县市区农村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有证据证明的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收集证明材料;
(四)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其他财务资料的,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暂时封存有关资料;
(五)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建议有关部门暂停拨付有关款项,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六)根据需要,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
(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的情况。第十条 农村审计机构应当健全审计制度,建立审计档案,妥善保管审计资料。第十一条 审计文书的格式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第三章 审计程序第十二条 农村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时,应组成不少于两人的审计组,提出审计方案,经农村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 农村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通知书应明确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实施审计时间、审计人员组成及对被审计单位的要求等有关事项。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