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后必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登记,劳动行政部门自接到企业上报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多少天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这就话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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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后必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登记,这里的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明示下,谢谢~
拓展资料:
1、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法律的规定,享有劳动行政管理权,综合管理劳动工作的国家机关。在中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设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方设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任务是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综合管理劳动行政工作。
2、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劳资合约。国际劳工组织第91号建议书《集体合同建议书》第2条第1款规定:“以一个雇主或一群雇主,或者一个或几个雇主组织为一方,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如果没有这样的工人组织,则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由工人正式选举并授权的代表为另一方,上述各方之间缔结的关于劳动条件和就业条件的一切书面协议,称为集体合同。”
3、集体合同的履行是指集体合同的缔约双方按照约定完成各自的义务。履行集体合同,对于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来说,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在集体合同立法中,一般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有明确规定,有的还特别强调用人单位对集体合同的履行。
4、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于是商品交换的合同法律形成便应运而生了。古罗马时期合同就受到人们的重视。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仪式的术语和动作被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繁琐的形式直接影响到商品交换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罗马法逐渐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现,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合同自由观念的历史渊源
15天。《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
对于集体合同的审查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范围。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应当在七日内到当地劳动局的仲裁部门或者是当地政府行政许可中心的劳动部门窗口进行审查登记。
记得采纳啊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这就话正确性是对的,但准确性不够。准确的说法是: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劳动法》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拓展资料:
1、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法律的规定,享有劳动行政管理权,综合管理劳动工作的国家机关。在中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设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方设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任务是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综合管理劳动行政工作。
2、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劳资合约。国际劳工组织第91号建议书《集体合同建议书》第2条第1款规定:“以一个雇主或一群雇主,或者一个或几个雇主组织为一方,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如果没有这样的工人组织,则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由工人正式选举并授权的代表为另一方,上述各方之间缔结的关于劳动条件和就业条件的一切书面协议,称为集体合同。”
3、集体合同的履行是指集体合同的缔约双方按照约定完成各自的义务。履行集体合同,对于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来说,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在集体合同立法中,一般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有明确规定,有的还特别强调用人单位对集体合同的履行。
4、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于是商品交换的合同法律形成便应运而生了。古罗马时期合同就受到人们的重视。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仪式的术语和动作被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繁琐的形式直接影响到商品交换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罗马法逐渐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现,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合同自由观念的历史渊源
15天。《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