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个旅游法规案例分析 问问几个大一旅游法规案例分析题
一 对旅行社的处罚
1“旅行社并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
2“擅自减少合同约定的游览景点,降低住宿宾馆的档次,增加购物次数等,”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
二导游
1“擅自减少合同约定的游览景点,降低住宿宾馆的档次,增加购物次数等,”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
2“导游孙某则为另一家旅行社的持有导游证的人员,在此次导游中获得收入1200元。”
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案例1:旅行社说法正确,旅游意外不属于旅行社责任,旅行社只有提醒的义务!旅行社已尽责。马女士的说法不正确,只要旅行社提供的饭店符合国家行业管理相关规定且达到合同要求就不存在瑕疵一说,旅行社提供不了已提醒证明,最多只承担未尽义务,赔偿少部分,马女士可以向饭店索赔部分费用,因为马女士也要负一定责任,而且是大部分!案例2:甲旅行社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按规定旅行社应该退回客人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费用(车费和景点门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2旅游者和高某达成的协议无效,因为按规定高某只是旅游的执行而非抉择者,高某越权了!案例3:旅游者王某等人与该国际旅行社海外部签订的旅游合同有效,海外部在经营时是代表旅行社,赔偿旅游者王某等人的责任是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按规定旅行社是不可以承包或转租经营的,海外部视为旅行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其下属派出机构!案例4:旅行社的说法不成立,按法规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不可以擅自改变旅游线路!2;旅行社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旅游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依据:1旅游过程中旅行社不可以擅自改变旅游线路!2:消法
第一题;导游人员违反了导游义务中,1,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接待计划。2,导游人员不能从旅游者身上获取不正当利益。 导游人员应受的处罚是: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应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6个月。 对委派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旅游者的赔偿:旅行社应退回旅游者未参观旅游景点的门票,并致以道歉!
第二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人员不得颁发导游证,原来当过导游人员,但因为严重违反旅游行业的规定和标准;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导游证。这样的人员,即使重新通过了导游资格的考试,也不能再次颁发导游证。
导游擅自改变旅游线路以及私加项目,自然违反了合同约定.旅客可以得到赔偿.
《旅游案例分析》
答:1 雇佣没有驾驶执照开游艇的人 开游艇的人 没有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 3 无视规定 知道天气的变化 仍坚持开艇 4 没有专业的抢险救护队
《旅游政策与法规 案例分析》
答:不会,因为旅行社责任险是针对旅行社这方的疏忽造成的,案例中导游已经提醒过了。不行因为导游有全程陪同的义务。保证游客的安全。不成立,旅行社责任险有规定。两者都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