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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事故赔偿

作者&投稿:公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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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1)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及参照广西区直 医保 相应规定确定。 (2)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广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即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误工天数。 (3) 护理费 :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广西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搭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计算,异地交通以火车硬卧标准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6)住宿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李东军 律师 提示:最好在出院前与医生沟通好,注明:建议加强营养)。 (8)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残疾等级对应系数: 1、城镇居民:一级493380元,二级444042元,三级394704元,四级345366元,五级296028元,六级246690元,七级197352元,八级148014元,九级98676元,十级49338元。 2、农村居民:一级151300元,二级136170元,三级121040元,四级105910元,五级90780元,六级75650元,七级60520元,八级45390元,九级30260元,十级15130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参照国产普及型用具市场价计算。 (10)被 扶养 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死亡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 2、受害人伤残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残疾等级对应系数(或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11)后续治疗费:参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费证明计算。 (12)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城镇居民493380元为限;农村居民151300元为限。 (13) 丧葬费 :参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3424元(若只是伤残,则没有第十二、十三项费用)。 (14) 精神损害 抚慰金:参考当地法院审理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协商处理,死亡的,2—5万元左右。 (15)亲属处理事故、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亲属人数原则上为3人以下,每人不超过5天,具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综上所述,关于 广西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的规则,我们要注意,在进行确定的责任划分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上文中的法律条文进行划分,对于广西 交通事故 的赔偿的标准,上文中也给出了一定的介绍,大家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可以进行参考,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365 漯河律师 。

法律客观:

交通事故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广东省2011年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97.8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0.25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857.51(2010年标准)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019.81(2010年标准)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775(2010年标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相关标准公布后更新。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另外依据)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2022年广西钦州道路交通事故的营养费怎么算》
答: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标准》中规定了营养费的计算方法。根据该标准,营养费的计算公式为:每天营养费=基本生活费(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0+每天就餐费用。其中,“基本生活费”的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来确定。而“每天就餐...

《广西南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农村户口)》
答:三四十万。1、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

《广西灵山县城镇人口交通事故死亡陪偿金是多少钱?》
答:50 ×(18-实际年龄)÷2 7、精神抚慰金:20000-100000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1-7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2015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答: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多少_百度知 ...》
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检察院: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2015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答:2015年广西省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

《小伙酒后骑电瓶车撞上逆停宾利跑车,他将会面临怎样的巨额赔偿?》
答:我们在看到豪车时,还是需要保持高度警惕的。当然了,在交通事故中,主要还是看谁负主要责任,和车的价格没有直接关系。然而,一般豪车的维修价格也是很高的。这么怕什么来什么。广西的一个小伙,酒后骑电瓶车撞上了逆停的宾利跑车。车主也是直接向他索赔50万的巨额赔偿。当然,小伙已经报警了,最后的...

《保险新规车险》
答:新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方案从原来的“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A”,按照地域不同,划分为“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A、B、C、D、E”总共五个调整方案,比如内蒙古、海南等地即实行费率调整方案A;陕西、云南、广西实行费率调整方案B;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则实行费率调整方案D。

《男子撞红绿灯逃逸,称急着布置婚车,出现事故后该如何处理呢?》
答: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也希望大家能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如果一不小心撞坏交通设施之后,驾驶人第一时间要选择报警,如果损坏没有及时恢复极,易引发二次交通事故,如果主动选择报案,交警确定驾驶人为责任人,那么就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如果当时这个男子能如此正确的处理,我相信就不会遭受到...

《请问车祸的理赔能不能由物价局来估价》
答:物价局没有这个功能的,应该去找律师了解一下的,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不会花很多钱,还可以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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