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边停着,别人开车过来了,开车门时把我的车碰了,碰了一个拇指大的坑,责任怎么分。
作者&投稿:镇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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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责任应当由对方全部承担。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一辆车停在路边,我变道让车,结果对方来车把我撞了,是谁的责任?》
答:如果车停的位置有停车位,你全责。如果那里没有停车位置,你负主要责任;如果那里有禁停标志,你负次要责任。
《我开着车走着,突然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车上一个人突然开车门,我就撞到了...》
答:开车门的全责!
《我在路边停车,交警就过来抄牌。我当时在场,说马上走。交警不让我开走...》
答:虽然有点强制,但违停确实是你的错,不管有没有人,禁止停车就是禁止停车,不管人在不在都是违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