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专利个人可以转让吗
作者&投稿:尧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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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单位,单位可以进行转让,个人不行。我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上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利用本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定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