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后不服判决,上诉后中级法院应在多长时间立案?立案时间有没有限制? 一审后起诉到中级法院需要多长时间法院才会判决
作者&投稿:欧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至中级法院,什么时候开庭法律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是对于裁定不服的,当事人有权在10日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其次,民事案件在一审法院立案了以后,就不需要主动在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了,中院会自己立案,因为我国遵守二审终审制度,一个案件在法律上是有权经过两次审判的,因此,一个上诉的案件,基层法院和中院其实都是在审理同一个案件,因此,中院是不需要再次主动立案的。
再次,上诉应当向原审法院提出,如果是在基层法院一审的,则应当交由该基层法院。原审法院在受到上诉状以后,应当在五日以内连同上诉状一同将全部案卷和证据移送二审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在受到案件以后,应当进行审查,因此,理论上二审法院在受到上诉状以后会立即立案。
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法院一审后不服判决,上诉后,中级法院最多应在5天时间内立案。
实际上,只要一审将卷宗移送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会在当天立案的。
《最高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第二审人民fa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fa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
上诉的案件,和起诉的案件不同。
起诉,是需要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和立案的。
上诉案件,中院直接审理,不需要再重新决定是否立案。因而,也没有立案时间的说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这是二审的审限,也就是说应在三个内开庭从时效时限上都是合乎程序的。但实际操作上通过若干法定的程序后,一般在30日至60日内开庭是正常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个月内,实际时间会长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是对于裁定不服的,当事人有权在10日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其次,民事案件在一审法院立案了以后,就不需要主动在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了,中院会自己立案,因为我国遵守二审终审制度,一个案件在法律上是有权经过两次审判的,因此,一个上诉的案件,基层法院和中院其实都是在审理同一个案件,因此,中院是不需要再次主动立案的。
再次,上诉应当向原审法院提出,如果是在基层法院一审的,则应当交由该基层法院。原审法院在受到上诉状以后,应当在五日以内连同上诉状一同将全部案卷和证据移送二审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在受到案件以后,应当进行审查,因此,理论上二审法院在受到上诉状以后会立即立案。
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法院一审后不服判决,上诉后,中级法院最多应在5天时间内立案。
实际上,只要一审将卷宗移送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会在当天立案的。
《最高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第二审人民fa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fa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
上诉的案件,和起诉的案件不同。
起诉,是需要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和立案的。
上诉案件,中院直接审理,不需要再重新决定是否立案。因而,也没有立案时间的说法。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后是中级法院判决还是退回?》
答:中级法院审理后,会根据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决定是维持原判决,还是改判,还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