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回迁房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

作者&投稿:戈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经济适用房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集资或回迁建造的房屋,也被称为二类经济适用房。在交易时,买方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的3%。另一种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屋,例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和通惠家园等。这些房屋在批地时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标准进行。这种房屋必须满足5年的使用期限才能进行交易,交易时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的10%。

如果房本上加盖了方形章并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么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的3%。

商品房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在回迁房中可能会有一部分商品房,这是因为原房主的房屋是私房,所以在回迁后按照商品房的处理方式进行。因此,商品房很少需要支付这3%的费用。



《回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多少钱》
答:法律分析:回迁房不是商品房。具体的出让金缴纳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的有关政策,没有统一规定。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

《回迁房买卖要交税吗税费如何计算?》
答:二、卖房人应交纳税费:1、买卖费:3元/平方米;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个人所得税:房发作意盈余有些的20%或许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仅有住房的能够革除);4、土地出让金:大约房款的3%,目前不确定。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回迁房分两种状况:一种是业主现已持有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
答: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就是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如下:1、在交易过程中:...

《国土部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

《安置房过户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答:需要,购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下:1、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房改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2、交易的时候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

《回迁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答:回迁房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流程1、土地在具备出让条件后,由国土评估机构对土地招拍挂的基价进行评估确定,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招拍挂。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受让方凭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资金缴款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将土地出让金直接交市财政局收费中心。3、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在...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答: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2、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回迁后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1、那在...

《政府出让一块土地之后,土地出让净收益如何计算出来的?》
答: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益=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补缴的土地价款-划拨土地收入-其他土地出让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

《回迁房要补土地出让金吗》
答:2、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3、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房地产经济活动中,部分已购公房的上市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回迁房土地出让金缴纳流程是什么1、...

《回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及费用标准》
答:有些地方一年半到两年就可以办下来,但是一般情况下,因为回迁房属于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凭安置协议、缴纳维修基金、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就可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1、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在办理回迁房房产证的时候,需要提交: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