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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先后形成了哪些重要的法律成果 古罗马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法律是什么

作者&投稿:竺狱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罗马历代法律的最终成果是~

罗马法自成一套体系,对后世影响深远。其具体影响是:
1、形成罗马私法体系,例如,1806年法国民法典继承了人法物法诉讼法
2、制度和法律原则对资产阶级立法有影响,如法人制,物权,契约制
3、许多概念和术语如代理,法律行为为后世资产阶级立法所继承
4、罗法学家的思想学说和罗马法的发展成果,也正为后世资产阶级法学的重要部分

《民法大全》的编纂
  到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执政期间,罗马法发展到成熟阶段。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从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查士丁尼统治时期,编纂了拜占廷帝国的第一部法典,这部法典在公元12世纪开始被人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部法典主要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和《法学阶梯》三部分,人们还把公元534年到查士丁尼逝世时的法律编纂后称为《新律》,作为法典的第四部分。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   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   ●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   它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   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又译为《法学汇编》,   于公元530~533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公元565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条,称为《查士丁尼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编辑本段罗马法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法规的及时制定和有效执行,提高了国家各级官吏的办事效率,规范了他们的从政行为;裁决了大量的商业纠纷,保护了正当的商业利益;同时还调节了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减轻了社会各阶层关系的紧张程度,有利于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与繁荣进步。
编辑本段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罗马私法体系。   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   ●2.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   ●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   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
编辑本段罗马法对后世立法产生巨大影响原因
  ●第一,罗马法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之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它对简单商品生产的一切重要关系如买卖、借贷等契约以及其财产关系都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成为后世立法的基础。   ●第二,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和封建制法更为详尽,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确切、严格、简明和结论清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之合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都是适合于资产阶级采用的现成的准则。   ●第三,罗马法中体现的理性原则、衡平观念等,也非常适合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专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服诸侯割据和政治分裂局面以及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制的重要武器。   ●第四,罗马统治阶级运用武力扩大其版图,强行适用罗马法律,以及被征服地居民折服罗马法的完备发达而自愿采用,是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西方资产阶级立法发生巨大影响的又一个原因。   ●第五,罗马的人权主义到目前为止都是适用于整个世界的,它的设立对于整个世界的法律设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编辑本段罗马法的分类
  罗马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公法包括宗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规范;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包括议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裁判官的告示等;不成文法是指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   (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4)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私法。其主要是靠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活动形成的。   (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是规定人格与身份的法律;物法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诉讼法是规定私权保护的方法。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同学们在初中所学习的古罗马则侧重于其历史发展的过程,讲述了罗马从起源到帝国建立,再到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基本史实,不太强调其政治制度的演变和法律的制定,但好处是可以为我们今天的学习罗马法制发展的变化过程提供一个良好的背景知识。
  先给学生讲清楚罗马法的概念。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至公元7世纪拜占廷(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罗马奴隶制法。包括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随着罗马国家由共和国到帝国、从帝国分裂到东罗马发展而演变,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然后教师讲清罗马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过程。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后存在着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虽平民不断争取自己的权利。但是早期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这个时期的罗马法律具有什么特点哪?公元前6世纪以前罗马法制的特点是不成文法(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本身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当时罗马没有成文法,处理诉讼只依习惯法,习惯法本身就很模糊,贵族法官又操纵着法律的解释权,贵族祭司控制着复杂的法律程序,他们得以利用职权袒护贵族,欺压百姓。贵族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
  在共和国早期,贵族利用手中的权力,只为自己着想,不维护平民的利益。平民们坚持斗争,要求编纂成文法典,经过平民们不懈的斗争,到公元前451年罗马制定颁布了一部成文法,它被镌刻在12块铜牌上,悬挂在罗马广场的中央,史称《十二铜表法》,这部法令基本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但使得贵族再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惯法。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罗马制定了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这被视为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此之前,习惯法是口耳相传、含混不清的,司法官吏适用习惯法时任意曲伸,平民深受其害。十二铜表法的出现,使刑事诉讼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诉讼中的裁决有了确定和公开的法律条文作为准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断。十二铜表法是罗马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是罗马法发展的基础;而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欧美国家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公民法到万民法
  讲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让学生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罗马公民,后者是罗马的一切自由民。转变的原因是什么?让学生归纳、阐释。概括为罗马在长期的扩张过程中,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版图的不断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使原有的法律无法解决。并给学生讲清楚这一变化过程是伴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而进行的。罗马共和国时期,就开始对外扩张,到公元前3世纪早期征服意大利半岛的其它民族统一了意大利半岛。随着罗马的日益强大,罗马不断对外扩张,到公元前1世纪成为地中海地区的霸主。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尽量把自己的政权用合法的外衣掩盖起来,因而在国家制度上仍保留着共和的称号,但他不仅自称“元首”还接受了元老院奥古斯都的封号,屋大维的元首制实际上就是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专制。之后的罗马保持了近200年的和平与发展时期。在此期间帝国的皇帝们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他们颁布的法令成为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这样原先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实际意义。
  330年,君士坦丁把首都迁到拜占庭,定名君士坦丁堡,号称“新罗马”,为东西分治创造了条件。公元395年,罗马帝国终于分裂为东西两部,即以君士坦丁为首都的东罗马帝国和以罗马城为首都的西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于公元476年被北方的哥特人所灭,而东罗马帝国则又存在了近千年。
  3.《民法大全》
  从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起,官方开始编纂法典。到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期间,它设专门委员会收集、整理帝国的习惯法,编纂出版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它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的完备,而罗马法也成为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查士丁尼则因编纂该法典成为历史上顶顶有名的东罗马帝国皇帝。
  补充材料说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意义。“查士丁尼皇帝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即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订法律的蓝本。也许没有哪一部法典对世界有这么持久的影响。”《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总结,对后世影响深远,其中《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
  最后指出《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律》合称为《民法大全》,《民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和最终完成的法律文献是分别什么啊 ?》
答:《十二铜表法》也叫十二表法,是古罗马国家立法的纪念碑,也是最早的罗马法文献。公元前五世纪时,罗马的法律还是习惯法,它的解释权操在贵族法官手里。法官利用这个权利为贵族谋利益。平民要求制定成文法,经过长期的斗争,于公元前449年逼使贵族成立十人委员会(十人团)制定和公布了成文法。因这个...

《罗马民法大全包括哪四部法律文献》
答:4、《新法典》:《新法典》由查士丁尼命人将自己执政时期的法令编辑而成。《民法大全》的介绍:《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是《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法典》四部法律文献的统称,由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是罗马法...

《罗马法起源于一部法典,结束于一部法典》
答:《十二铜表法》是平民通过斗争,迫使贵族设立的、依据罗马人日常生活编写的习惯法,表现出了保护贵族和富人阶级的倾向。而《查士丁尼法典》,是由东罗马帝国被尊为大帝的查士丁尼,在位时编写的罗马法集大成者的法典。又名《民法大全》。从《十二铜表法》到《民法大全》,罗马法律从习惯法,走向了成文法...

《论古罗马法律制度对后来欧洲的贡献》
答:不成文法——习惯法 市民法:是罗马固有的、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罗马公民以外的外来人和被征服地区的居民不受其保护。由于它是在罗马奴隶制经济不发达的初期形成的,所以具有内容原始、范围狭窄和注重形式主义等特点 万民法:和市民法对称的。指适用于外国人与外国人、外国人与罗马人所发生的法律...

《古罗马法律是怎么形成的?》
答:其内容之丰富、形式之多样远非公民法所能涵盖。这样,就逐渐形成了比公民法涵盖范围更为广泛的万民法。万民法时代相当于公元前2世纪中叶到公元3世纪初叶。万民法意指“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罗马私法体系中的肩扛法西斯的侍卫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共和国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异邦人之间、异邦人与异邦人之间...

《罗马法的起源发展完善》
答:三 罗马人的法律教材分析本课分三目介绍古代罗马法的形成、内容发展和历史作用:(1)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主要介绍罗马法的起源。(2)从治“公民”到治“万民”,主要介绍罗马法的内容和发展。(3)持久统治的维系,主要分析罗马法的历史作用。《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这部法典...

《罗马法的法律渊源是什么???》
答:因此该时期主要渊源是不成文的习惯法。(二) 制定法 狭义的制定法通常是指立法者或者立法机构颁布的一般法律,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同时存在三个名义上的立法机构:百人团民会议、部落民众会议和平民议会。上诉三个民众会议所制定的规制都属于“法律(lex)”,同时元老院的决议和帝国时期皇帝的谕令也属于罗马...

《简述罗马法及其发展的四个阶段》
答:第二时期是罗马共和时期,从公元前510年的第七王塔尔奎尼乌斯。苏泊尔。布斯被放逐,到公元前 27年奥克塔维乌斯被元老院奉为奥古斯都(Augustus)、废除共和制而实行元首(principe)制。这段时期的法律主要是成文法。包括(1)十二表法;(2)各种大会的立法,包括贵族大会、军伍大会、地区大会、平民会议...

《简述公民法与万民法形成的历史意义```》
答:3、从零散到形成完整体系: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统称为《民法大全》。它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①、什么是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②、罗马法可以分为几个阶段?罗马法的起源及发展阶段 起源: 习惯法――成文法 ...

《罗马法体系是怎样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它对罗马国家和后世产生了怎样的影...》
答:从公元前4世纪征服意大利半岛开始,直至进入帝国时期以后,罗马国家为了调整和处理罗马人与非罗马人、以及非罗马人之间的权利关系,相继通过和颁布了一系列决议或法令。逐渐形成为一种适用于境内各民族的共同法律,因而被统称为“万民法”。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颁布敕令授予帝国全体自由民以公民权,罗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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