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几天就签订了合同,公司劳动合同规定需要干满一年后才可以辞职合法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转正一个月后不满一年辞职,公司要求干满一个月...
可以辞职。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合法
过了试用期就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
单位入职一个月不签书面合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这是两回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做满一年才可以辞工的要求,故用人单位这样规定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过了试用期辞职的应提前三十天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把工作交接好,员工就可按公司流程办理离职,公司在员工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余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不合法,该约定是无效条款。《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而该约定恰恰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只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没几天被公司无故辞退,怎么处理?》
答: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免费的。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