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对检察院不服去哪申诉 如果自己对市检察院作出的决议书不服,应该到哪个部门去申诉?

作者&投稿:仇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对检察院的决定不服,能不能申诉?~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检察机关受理的刑事申诉,是指对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的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的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如果荣成市检察院是以没有逮捕必要而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因不是终止诉讼程序的决定,因此不属于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这种情况,当事人对批捕决定不服的,可以由正在办理案件的机关或部门进行审查,但不作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
如果检察院因为不构成犯罪而不批准逮捕的,作为被害人您可以到检察院申诉。

扩展资料:
刑事申诉的要求:
(依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刑事申诉,应当受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属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刑事申诉;
(二)符合本规定第二章管辖规定;
(三)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申诉材料齐备。
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受理。
第十三条 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
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对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经核对无误留存复印件。
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第十四条 申诉人递交的申诉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二)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申诉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及申诉时间。
申诉人不具备书写能力而口头提出申诉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由申诉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第十五条 自诉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但是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因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或者没有履行相应诉讼义务而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除外。
第十六条 刑事申诉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统一负责接收。控告检察部门对接收的刑事申诉应当在七日以内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本院管辖,并符合受理条件的,移送本院相关部门办理;
(二)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但是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或者将申诉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处理。移送申诉材料的,应当告知申诉人;
(三)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诉人向有关机关反映。

第四章 立 案
第十七条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刑事申诉,应当指定承办人员审查,并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复查条件的,应当制作刑事申诉提请立案复查报告,提出立案复查意见;
(二)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的,可以提出审查结案意见。对调卷审查的,应当制作刑事申诉审查报告。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刑事申诉,应当经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后立案复查:
(一)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的;
(二)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提出申诉的;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本院检察长交办的。
第十九条 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是否有错误可能,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一)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有错误;
(二)申诉人是否提出了可能改变原处理结论的新的事实或者证据;
(三)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四)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存在矛盾或者可能是非法证据;
(五)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六)处理是否适当;
(七)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形;
(八)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九)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是否存在其他错误。
第二十条 对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经两级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且采取公开审查形式复查终结,申诉人没有提出新的充足理由的,不再立案复查。
对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经两级人民检察院办理且省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复查的,如果没有新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不再立案复查,但是原审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或者判决、裁定有其他重大错误可能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法律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同时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法律规定,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不满意。可以上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还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或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起诉。

不起诉嫌疑人的决定不会被起诉,但没有人会起诉不起诉的决定。然而,在不起诉的判决中,其中一个案件是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但从性质、情节和后果来看都很轻。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出不起诉或者免除处罚。

虽然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未被起诉的人认为我根本没有犯罪,犯罪情节轻微也没有问题。未被起诉的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上诉。上诉材料必须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之日起7日内,送交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为了更好地保护非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非被告人被拘留,其权益受到侵犯,非被告人也可以在确认其没有犯罪的同时,向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提出赔偿问题。

未被起诉人向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必须认真审查,作出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应当将复审决定通知被起诉人。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通知不起诉人的同时,将复议决定副本送交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但因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或者不履行相应诉讼义务,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除上诉外。

法律分析:分为三类:一、公安机关不服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被害人不服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 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三、被不起诉人不服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不服二审判决怎么申诉》
答:对二审不服判决,你可以进行申诉。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1、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申诉。首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进行申诉,请求重审。其次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信访部门进行申诉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访办寄送材料,反映问题,可以对案子进行申诉。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

《检察院抗诉驳回后如何再申诉》
答:一、检察院抗诉驳回后如何再申诉 检察院抗诉后,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如果仍然不服,就没有任何法律途径可以走了。到现在为止,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走完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

《不服省高院的驳回再审申请的民事裁定,要向哪一级检察院申诉呢?》
答: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或省高检。问: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还能不能申诉?答:不能申请。当事人对已经经过再审的民事案件,如果仍然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问: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有什么条件吗?答: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再审判决、裁定仍不服,有...

《法院判决不公应该到哪个部门投诉》
答:如果判决已经生效了,公民可以在判决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如果公民有确切证据证明审判法官涉嫌枉法裁判又或者是徇私舞弊,可以向该法院的主管领导反映情况,又或者是到当地的监察委又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如果是对案件判决、裁定不服的,最好通过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抗诉等方式维权。法院...

《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
答:对入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因此,对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申诉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而非作出决定的检察院或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

《控告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依法可以...》
答: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

《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
答: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于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此申诉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救济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向人民检察院...

《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是继续申诉还是抗诉?》
答:对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省高院或最高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三审判决不服、应该到哪里去申诉》
答:2、检察院申请抗诉。你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程序跟向高院提起申诉的程序是一样的,向他们寄送你的案件材料。一、申诉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