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可以领取失业金么
辞职后能否领取失业金,具体如下:
1、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
2、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是: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5、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收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6、盖章。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7、缴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并完成以上程序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失业金不可以交社保,具体如下:
1、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原则上也是可以交社保的,但是如果按照灵活职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话,意味着并没有失业,那么失业金也就不会继续发放;
3、找到工作之后可以补缴领取失业金之前的断缴月份的社保,但是社保补缴除了限定单位可补缴以外,个人不能补,还有领取失业金期间也不能补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