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固定期限好还是无固定期限好 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固定期限好还是无固定期限好?
作者&投稿:隐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固定期限好还是无固定期限好~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超过了十年,或者是员工已经连续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及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员工就有权利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拒绝签订的,如果拒绝签订则需要赔偿员工两倍工资。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也因此,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选择和员工签订一次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签订一年,续期也是一年的话,那员工只要两年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违反了相关规定而导致的解约、开除,那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影响的。总的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想留住员工,让员工更安心的工作,那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更好的。一般情况的话,签固定期限合同对用人单位会更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肯定是无固定期限的好,工作8年以后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也就是不再续签合同了你也是这个公司的员工,我上一家公司8年合同到期了,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给了2个选择:1.辞职3个月再进来,做新员工原待遇不变。2.公司赔你几万块钱,不再续约了。然后我拿钱走人不做了。
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固定期限好,因为单位刚招聘新员工入职,新员工的工作技能怎样,个人品德、行为规范怎样,用人单位还不知道,所以先签固定期限为好。如果干了十多年的老员工,连续两次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第三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缺点是,在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裁员时,相关限制会更多,成本会更高。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劳动合同是签固定期限比较好。【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超过了十年,或者是员工已经连续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及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员工就有权利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拒绝签订的,如果拒绝签订则需要赔偿员工两倍工资。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也因此,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选择和员工签订一次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签订一年,续期也是一年的话,那员工只要两年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违反了相关规定而导致的解约、开除,那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影响的。总的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想留住员工,让员工更安心的工作,那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更好的。一般情况的话,签固定期限合同对用人单位会更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