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强行收回土地是否犯法 村委会收回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可以,但土地承包没有到期收回的赔偿。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分析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违反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承包合同里头通常会明确规定下面几点内容:(一)承包项目的名称、坐标、数量、质量和用途;(二)承包期和起止时间;承包项目的使用方向和投入产出指标;(三)发包方提供的生产条件,资金和服务项目及服务收费标准;(四)对所承包的生产资料的使用,维护要求以及考核和奖罚措施;(五)承包方应交付的承包金;(六)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指标的条件和办法;(七)违约责任等。承包人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需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破坏承包土地等影响土地的行为。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劝说无效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这拿到法院上去是会被支持的。因此,如果没有这种情况发生的话,在土地承包期间,土地一般不可以被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村委会可收回土地使用权:1、被弃耕的土地。2、转为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或者已经绝户的土地。3、已婚妇女再次取得承包地的,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冰冻期民的耕地和草地。
【法律分析】:村委强行收回承包地是否合法,需要具体分析:1、农村土地承包者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另行发包。2、当符合承包方举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条件时,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只要承包经营户中有人未迁出就不能收地,只要举家迁入的是未设区的城市的也不能收地,虽然举家迁入设区的市但户口没迁出的也不能收地,因此村委会收地要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不能滥用职权,侵害村民的利益。3、妇女结婚后在两地都取得了承包地时,不论是婚出地村委会还是婚入地村委会都有权回承包地,承包方也有权退回一份承包地,但退回哪份承包地承包方具有选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农民土地三十年不变村委会强行打乱从分,我不同意违法吗?》
答:当然违法,地方政府有权根据情况,因地制宜地更好为更多人服务,不应该为个人利益而影响集体利益,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