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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 我手里那份劳动合同是自己留着 还是要交给公司? 离职时公司是否有权收走我手中的劳动合同???

作者&投稿:第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离职时公司把个人手里的那份劳动合同要回去违法吗?~

公司没有权利要回劳动者手里的合同,劳动者可以不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所有权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想要要属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利不给的,这谈不上违法的问题。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在离职时不需要上交公司。如有必要可暂交由公司人事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作废章。但是最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并且用人单位自己那一份必须留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司无权收回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想要要属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利不给的。劳动合同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也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收走劳动者的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份数,通常情况下至少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歌各执,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议劳动者手中至少保留一份,及时发生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至法院时将对自己有利。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形式,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辞职后,其手里那份劳动合同是自己留着的,并不需要交给公司,因为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你好,劳动合同本来就应当由劳动者持有一份的,不能交给公司。否则,有与单位产生争议后,可作为证据使用。

留着,一旦有纠纷,劳动合同就是证据

法律规定是给你的,不用交单位,将来也可以证明你工龄。

当然是留给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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