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农用田地被政府征用了,村民完全不知道,知道几个村干部签字这样合法吗? 村里的田地征用了,地方村官决定归私人所得了?这样法律可管吗?
作者&投稿:程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们村土地被政府征收,村上有权利替村民签字同意土地赔偿吗?~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河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四十条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一)征用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二条 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 土地被征用后应当核减所征用土地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产品定购任务。征用时,未收获当年作物的,当年核减;已收获的,下年核减。
北京大兴农用耕地被征用 政府遭村民起诉
字体:宋体|雅黑 字号:T|T
2010年09月27日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评论0条
大兴区庞各庄镇梁家务村122户村民的农用耕地被征用,其中8户村民因补偿标准太低拒签补偿安置协议。近日,庞各庄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入8户村民的承包地“强推”,遭村民起诉。
330余亩耕地被征
郑先生是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梁家务村的村民,在村子东南有2亩多的耕地。他拿出《土地经营权承包证书》和《农田承包合同》说,这块地的承包年限是30年,从1999年至2029年。郑先生在这块地上一直种西瓜,每亩地的收入每季都在5000元之上,“家里主要靠种西瓜为生”。
这个生活来源在去年3月7日发生变化。郑先生和几个村民对记者说,当天村委会通知说村东南的330余亩土地将要被征用。次日,镇政府组织的评估团来到田里,开始清点土地数目,不久田里的水管、电力设施被掐断,“村民阻止了好几次也没成功”。
330余亩土地共涉及122户,陆陆续续有114户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
土地拍卖价6313万
郑先生等人说,补偿标准是每亩8万的补偿安置费,以及地上物补偿。但补偿安置费只给村民2万,“那6万还不发”。地上物的补偿每亩白地5000元,有经济作物则按评估价补偿。
“这个标准太低了”,村民李先生说“拿了这几千块钱,我以后吃窝窝头啊,这可是我们的口粮田”。由此,8户拒绝签署补偿协议的村民成为“钉子户”。
今年年初,郑先生等人发现被征用的土地上放了一堆水泥板,经打听这块地卖给了北京昆仑润滑油厂,这里将被设厂。随后,村民在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网站查询,这块地被挂牌拍卖,今年1月18日成交,成交价在6313万。这个消息,让李先生等人心里更不平衡。
未告知推平耕地
随之而来的是今年8月10日镇政府组织的“突然袭击”。李先生说,没有人提前告知,该镇副镇长国玉栋和司法所所长凌晨带队的60多人,强行来到田地,把瓜苗、果树全推倒了,地里还挖了大坑。他指着田里的大坑和荒草说,“没法再种农作物了”。认为镇政府推毁耕地的行政行为违法,8户村民起诉到法院。
昨天,记者联系庞各庄镇政府。副镇长国玉栋说,土地征用各项手续齐全,同意征地人数超过村民代表2/3就可以征地。至于强推前告知村民,很不现实。“该做的工作都已做了,且北京昆仑润滑油厂的工期不等人,提前告知肯定就推不成了。”
此案将于本月29日在法院开庭审理。
耕地被拍卖程序是否合法
副镇长国玉栋拿出相关文件,证明该地块从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程序合法,“手续已经办齐全了。”这些文件证明,去年1月,市发改委作出《关于大兴区庞各庄镇PGZ-26、PGZ-27号地块工业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即涉及该村330余亩土地),同意北京兴展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内容为“工业设施”。同年5月,市政府批复,该地为建设用地,对该项目实施土地征收和一级开发,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入市公开交易。同时,还取得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等,“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北京昆仑润滑油厂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准备开工建设。
国玉栋说,镇政府做了征地公告贴在村里,梁家务村及时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了征地事宜,并签署村民代表会会议纪要等。村民对此知情,且114户村民配合征地。
对此,李先生等村民说,没有看到任何公告,也未获得村委会的解释,其他村民配合也是因为“敢怒不敢言”。今年上任的现任村支书王宏礼对此表示,这件事是由前任书记杨继洪负责,他并不知情。杨继洪则表示,他已经卸任。
补偿是否合理
8户“钉子户”不同意征地的重要因素是补偿标准太低。
该镇副镇长国玉栋说,这个标准已请示区政府,且在庞各庄征地保护价6万元/亩的基础上,此次提高到8万元/亩。其中2万元分配给失地农民作为承包期内的经营权损失补偿,另外6万存入专户用于失地农民安置使用。
国玉栋说,为防止失地农民一次性拿到补偿进行消费,以后生活没有着落,6万元存入专户接受监管,这是根据北京市政府148号文件,“任何人不能动用专户资金,否则将进行问责”。6万元由银行作担保贷给企业,每年按6.5%的年利率给村民分红。关于地上物的补偿,由评估公司据实评估。经评估地上物补偿费不足5000元/亩的,按5000元补偿,超出的据实补偿。
征地的话,需公告的。且要百人书(要多数人同意)才可以。。这样的做法已经属违法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去反映 。。。或信访。。
肯定违法了。你们那单子可真大,现在还敢这么搞。
村民集体签字证明未同意、公示了吗
不合法 。未经过全体村民开会商议,侵害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
可以。保持沉着冷静,防止自己及底层村民受到更大的伤害。
首先收集证据确定“地方村官决定归私人所得”,
其次向乡镇或县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大反映问题,要求政府对村委会相关问题调查。
再次,可以以村民代表或三人以上村民联名的形式,向当地县法院诉以村集体财产纠纷为由撤销错误或不合法的村委会决定。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河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四十条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一)征用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二条 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 土地被征用后应当核减所征用土地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产品定购任务。征用时,未收获当年作物的,当年核减;已收获的,下年核减。
北京大兴农用耕地被征用 政府遭村民起诉
字体:宋体|雅黑 字号:T|T
2010年09月27日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评论0条
大兴区庞各庄镇梁家务村122户村民的农用耕地被征用,其中8户村民因补偿标准太低拒签补偿安置协议。近日,庞各庄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入8户村民的承包地“强推”,遭村民起诉。
330余亩耕地被征
郑先生是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梁家务村的村民,在村子东南有2亩多的耕地。他拿出《土地经营权承包证书》和《农田承包合同》说,这块地的承包年限是30年,从1999年至2029年。郑先生在这块地上一直种西瓜,每亩地的收入每季都在5000元之上,“家里主要靠种西瓜为生”。
这个生活来源在去年3月7日发生变化。郑先生和几个村民对记者说,当天村委会通知说村东南的330余亩土地将要被征用。次日,镇政府组织的评估团来到田里,开始清点土地数目,不久田里的水管、电力设施被掐断,“村民阻止了好几次也没成功”。
330余亩土地共涉及122户,陆陆续续有114户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
土地拍卖价6313万
郑先生等人说,补偿标准是每亩8万的补偿安置费,以及地上物补偿。但补偿安置费只给村民2万,“那6万还不发”。地上物的补偿每亩白地5000元,有经济作物则按评估价补偿。
“这个标准太低了”,村民李先生说“拿了这几千块钱,我以后吃窝窝头啊,这可是我们的口粮田”。由此,8户拒绝签署补偿协议的村民成为“钉子户”。
今年年初,郑先生等人发现被征用的土地上放了一堆水泥板,经打听这块地卖给了北京昆仑润滑油厂,这里将被设厂。随后,村民在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网站查询,这块地被挂牌拍卖,今年1月18日成交,成交价在6313万。这个消息,让李先生等人心里更不平衡。
未告知推平耕地
随之而来的是今年8月10日镇政府组织的“突然袭击”。李先生说,没有人提前告知,该镇副镇长国玉栋和司法所所长凌晨带队的60多人,强行来到田地,把瓜苗、果树全推倒了,地里还挖了大坑。他指着田里的大坑和荒草说,“没法再种农作物了”。认为镇政府推毁耕地的行政行为违法,8户村民起诉到法院。
昨天,记者联系庞各庄镇政府。副镇长国玉栋说,土地征用各项手续齐全,同意征地人数超过村民代表2/3就可以征地。至于强推前告知村民,很不现实。“该做的工作都已做了,且北京昆仑润滑油厂的工期不等人,提前告知肯定就推不成了。”
此案将于本月29日在法院开庭审理。
耕地被拍卖程序是否合法
副镇长国玉栋拿出相关文件,证明该地块从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程序合法,“手续已经办齐全了。”这些文件证明,去年1月,市发改委作出《关于大兴区庞各庄镇PGZ-26、PGZ-27号地块工业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即涉及该村330余亩土地),同意北京兴展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内容为“工业设施”。同年5月,市政府批复,该地为建设用地,对该项目实施土地征收和一级开发,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入市公开交易。同时,还取得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等,“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北京昆仑润滑油厂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准备开工建设。
国玉栋说,镇政府做了征地公告贴在村里,梁家务村及时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了征地事宜,并签署村民代表会会议纪要等。村民对此知情,且114户村民配合征地。
对此,李先生等村民说,没有看到任何公告,也未获得村委会的解释,其他村民配合也是因为“敢怒不敢言”。今年上任的现任村支书王宏礼对此表示,这件事是由前任书记杨继洪负责,他并不知情。杨继洪则表示,他已经卸任。
补偿是否合理
8户“钉子户”不同意征地的重要因素是补偿标准太低。
该镇副镇长国玉栋说,这个标准已请示区政府,且在庞各庄征地保护价6万元/亩的基础上,此次提高到8万元/亩。其中2万元分配给失地农民作为承包期内的经营权损失补偿,另外6万存入专户用于失地农民安置使用。
国玉栋说,为防止失地农民一次性拿到补偿进行消费,以后生活没有着落,6万元存入专户接受监管,这是根据北京市政府148号文件,“任何人不能动用专户资金,否则将进行问责”。6万元由银行作担保贷给企业,每年按6.5%的年利率给村民分红。关于地上物的补偿,由评估公司据实评估。经评估地上物补偿费不足5000元/亩的,按5000元补偿,超出的据实补偿。
征地的话,需公告的。且要百人书(要多数人同意)才可以。。这样的做法已经属违法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去反映 。。。或信访。。
肯定违法了。你们那单子可真大,现在还敢这么搞。
村民集体签字证明未同意、公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