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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房产更名到一人名下,新证上单独所有,一方把份额赠予另外一方。那么离婚时还需要重新办理房产证吗? 婚内,房产是赠与的,房产证上是一方单独所有,是公有的吗

作者&投稿:陶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夫妻婚内共同买房,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证显示单独所有,另外一方是否有份?~


结婚后共同买房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选择加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三种方式:1、房产权赠予;2、房屋买卖;3、析产登记。而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主要根据是有房有贷还是有房无贷来区分,另外如果 是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那就涉及房产买卖了,这不做过多介绍。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一、有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其他步骤同“无贷房产证”。

房产既已变更登记在一人名下,则这房产已由原来的夫妻共有转变为一人所有,房产已成为个人财产,不发生离婚时分割的问题。

如果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前提是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的,也即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首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的规定。

因此,婚后购置的房屋,无论其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就房屋产权进行约定。这种财产处理过程中“约定优先适用于法定”的原则更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扩展资料:

在约定过程中,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首先,约定处理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房屋或者家庭共有的房屋擅自处理。否则,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的,该行为无效。

其次,约定的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即该约定是双方自愿平等做出的选择。

再次,约定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最后,约定最好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房屋产权协议,当事人无须就其效力再行举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离婚分房产,房子该归谁





离婚时房产归新房产证持有人的,离婚是不需要重新办理房产证的。

房产既已变更登记在一人名下,则这房产已由原来的夫妻共有转变为一人所有,房产已成为个人财产,不发生离婚时分割的问题。
如果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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