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工厂干了两个月不想干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让我辞工一个月,怎么办呢? 谁知道我在没有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干了两个月我不干了老...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是因为非劳动者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说,这你描述的种情况下,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辞工的。而且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与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
(一)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书面形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必须履行。
(三)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经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正常来讲是不可以的,因为不管是有没有劳动合同,都是需要支付你工资的。
离职的时候,,如果是走正常的离职程序的话,你的工资都是会给你的,但是如果你是直接就走人了,那么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是正常的,一般公司都会给你扣掉的。
所以,想要拿全你的工资的话,你要走正常的离职程序
老板让劳动者自行辞职,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这是因为老板规备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双倍工资。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工会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在厂里做了两个月不想做了能正常离职吗?》
答:在厂里住了两个月,不想住了,能正常离职吗?能正常离职的,只要你正常离职就都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