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别?
作者&投稿:之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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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保健食品是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所谓的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2.分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全营养配方食品适用于需要全面营养补充和(或)营养支持的人群,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适用于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需对营养素进行全面补充的人群,非全营养配方食品适用于需要补充单一或部分营养素的人群。保健食品包括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和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
3.适用人群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于1岁以上有特殊医学状况、对营养素有特别需求的人群。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是指为保证食用安全,根据保健功能不同而在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载明的适宜食用和不适宜食用该保健食品的人。
4.产品配方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原料应符合相关要求,禁止使用危害食用者健康的物质,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添加对患者病情不利的物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保健食品的原料较为广泛,主要包括普通食品、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维生素和矿物质、真菌、益生菌等。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配方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特定疾病类型目标人群的营养特殊需求。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包含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素,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及各种维生素、矿物质等。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在全营养配方的基础上,依据该年龄段人群特定疾病的病理生理变化而对部分营养素进行适当调整。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含有的营养素比较单一,不能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故对营养素含量不作要求。
保健食品的配方设计主要根据保健食品的法规要求,具有科学依据,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安全和功能声称的要求,围绕产品保健功能、市场需求等筛选配方。
5.其他内容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载体上明示或者暗示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为目标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支持。全营养配方食品单独食用时即可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单独食用时既可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又可有针对性的适应不同疾病的特异性代谢状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能够满足目标人群某一方面或者某几方面的营养需求,但不能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应当根据个体的特殊医学状况,与其他食物配合食用。
保健食品以调节人体机能为目的,强调产品具有保健功能而非提供营养成分,其使用的原料原则上不提供热量,不含全面的营养素,因此不能够代替正常饮食。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根据患者个体情况或医学状况的不同阶段进行调整。保健食品的用量限制较为严格,过量食用或者食用不当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安全问题,需要明确不同人群的具体推荐摄入量。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常为食品形态,如凝胶状食品、多孔状食品、粉状食品、糊状食品等。保健食品在产品形态上,多使用片剂、胶囊(软、硬)、水丸、颗粒(粉)剂、口服液、酒剂、袋泡茶等剂型,多为浓缩形态。
区别搜索:食用目的不同、目标人群不同、产品配方不同。
2.分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全营养配方食品适用于需要全面营养补充和(或)营养支持的人群,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适用于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需对营养素进行全面补充的人群,非全营养配方食品适用于需要补充单一或部分营养素的人群。保健食品包括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和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
3.适用人群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于1岁以上有特殊医学状况、对营养素有特别需求的人群。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是指为保证食用安全,根据保健功能不同而在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载明的适宜食用和不适宜食用该保健食品的人。
4.产品配方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原料应符合相关要求,禁止使用危害食用者健康的物质,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添加对患者病情不利的物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保健食品的原料较为广泛,主要包括普通食品、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维生素和矿物质、真菌、益生菌等。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配方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特定疾病类型目标人群的营养特殊需求。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包含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素,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及各种维生素、矿物质等。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在全营养配方的基础上,依据该年龄段人群特定疾病的病理生理变化而对部分营养素进行适当调整。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含有的营养素比较单一,不能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故对营养素含量不作要求。
保健食品的配方设计主要根据保健食品的法规要求,具有科学依据,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安全和功能声称的要求,围绕产品保健功能、市场需求等筛选配方。
5.其他内容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载体上明示或者暗示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为目标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支持。全营养配方食品单独食用时即可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单独食用时既可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又可有针对性的适应不同疾病的特异性代谢状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能够满足目标人群某一方面或者某几方面的营养需求,但不能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应当根据个体的特殊医学状况,与其他食物配合食用。
保健食品以调节人体机能为目的,强调产品具有保健功能而非提供营养成分,其使用的原料原则上不提供热量,不含全面的营养素,因此不能够代替正常饮食。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根据患者个体情况或医学状况的不同阶段进行调整。保健食品的用量限制较为严格,过量食用或者食用不当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安全问题,需要明确不同人群的具体推荐摄入量。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常为食品形态,如凝胶状食品、多孔状食品、粉状食品、糊状食品等。保健食品在产品形态上,多使用片剂、胶囊(软、硬)、水丸、颗粒(粉)剂、口服液、酒剂、袋泡茶等剂型,多为浓缩形态。
区别搜索:食用目的不同、目标人群不同、产品配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