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红线图可以改吗 农村土地红线能更改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国土局可以按规划经专家论证,经市政府批准之后才可以改红线。国家规定农民在农村的房屋必须是遵守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但是如果“多宅”可总面积却没超过标准宅基地面积的也可以,农民建房必须要经过村集体的批准,获取到相应的宅基地才可以,不能私自的选址建房。尤其是不属于村集体内部的宅基地范围及耕地、林地性质的土地都不可以用来盖房子,一旦被发现了农民违反国家规定,要立刻拆除房屋做出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绝对不能,特别是在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之后,这个证后图纸上所标绘出的红线就具有了法律的效力,不能随意更改的。如需更改,必须经过颁发此证的国土资源管理权威部门进行变更并公示,其他的无权部门或人员的随意更改一律无效,并且有可能要负重大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一、农村宅基地红线图能证明什么
证明是你的宅基地。
农村土地红线图作用就是,以图的方式,警示红线内土地为基本农田保护地,受法律保护,不准作其它用途。
土地红线图是专业术语,是标明需要保护,使用途径不能改变的土地范围和可以商业等开发利用的土地范围的图,现在主要用于保护有限的种植粮食的耕地不被用于商业、工业、建路等开发利用。
在建筑方面,红线一般是指建筑红线或道路红线,它规定了建筑物的边界外沿界限,即建筑物必须建造在该线以内,有的城市还有建筑绿线之规定,即建筑物应在红线内退一定距离。红线,可称为城红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二、农村宅基地红线图在自规局哪个部门看
国土资源局部门。
查看农村土地红线图,需要到国土资源局部门,由工作人员登录内网为你查看。
一般情况下,征地红线是政府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共同批复的用地边界,征地红线所围的范围面积,是用来计算规划指标的最基本的、有法律依据的基础数据,比如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而用地红线是我们在建筑设计时使用的。
农村房屋红线图是指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宅基地建房时,由村镇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该户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可以审批使用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划定的使用土地范围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不可以,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