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神速答!!!罗马公民法的特点和作用?万民法的特点和作用?为什么要从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 罗马法的特点和作用
公民法这种法律制度由公元前450年开始公布的"十二铜表法"逐渐演变而来,适用于共和国时期的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公民法是保护罗马公民的,较宽松。)万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也是后期罗马法的基本内容。(万民法是来规制除罗马人以外的罗马帝国的人,比较严厉。公元前8至6世纪的王政时期,古罗马法律的表现形式是原始习惯法。公元前6世纪末奴隶制国家形成以后,罗马法律从不成文的习惯法向成文法演进,公元前451一前450年,罗马制定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这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此前的习惯法是口耳相伟,含混不清的,司法官使用习惯法时任意曲伸,平民深受其苦,十二铜表法的出现,使刑事诉讼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诉讼中的裁决有了确定和公开的法律条文作为准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断。十二铜表法是当时罗马社会政治斗争,特别是平民与氏族贵族斗争的产物。它集中了过去的习惯法,并结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编纂而成。它是罗马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是罗马法发展的基础贵族享有了太多特权,他们有任意解释和曲解习惯法的权利,所谓习惯法就是不成文的规条,这导致平民和贵族之间的矛盾日益剧烈。两个阶级经过长久的斗争,才有了罗马成文法,这部成文法最早也称“十二铜表法”。关于自然法的含义,在人类认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认识。但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制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它萌发于古希腊哲学,其中智者学派将“自然”和“法”区分开来,认为“自然”是明智的,永恒的,而法则是专断的,仅出于权宜之计。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
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是古代世界各国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来世界影响最广泛的法律,是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罗马法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演变,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在复杂的发展中又趋向统一.
一、早期阶段
公元前509年罗马人建立了罗马共和国,掌握国家实权的元老院由贵族组成.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没有成文法典,只有未经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习惯法.由于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而这种法律制度上的局限在制度落后的古代又往往会导致法律规范的不精确,无形中就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平民在罗马共和国早期曾主动组织起来向施加压力,要求编纂成文法.公元前454年罗马成立一个由贵族和平民构成的十人立法委员会.公元前451年,十人立法委员会制订并经元老院颁布法律十表,刻写于罗马广场的10个铜表上.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这部法典被称为《十二铜表法》,它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取得的成果,也是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十二铜表法》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铜表法的某些规定反映了平民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作了限制,但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十二铜表法》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它的制订,标志着罗马法的诞生.
二、发展阶段
起初罗马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外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
三、继续发展阶段
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出现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万民法.其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主要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外邦自由民之间以及外邦自由民与外邦自由民之间的关系.
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之后,为了对庞大帝国进行有效统治,帝国前期的都非常重视法律的制定.同时许多著名的法学家从法理上对公民法和万民法作了详细的论述,大大丰富和完善了罗马法的内容.
四、完成阶段
从3世纪开始,帝国内部自由民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原先适用于不同法律主体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实际意义.罗马法进入整理和提炼的阶段.罗马帝国的哈德良、戴克里先帝、东罗马帝国的狄奥多西二世都曾组织人力进行过法典的整理和编纂工作.7世纪的查士丁尼励精图治,希望重振罗马帝国的国威.他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包括《查士丁尼法律汇编》《法学总论》《法律汇编》《新敕令》四种法律文献在内的法律汇编,统称为《民法大全》,这是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
特点:内容广泛,条文明晰,审 判、量刑有据 。
作用:限制贵族特权; 保护平民利益, (实质上是维护奴 隶主贵族阶级利益)
万民法的特点和作用?
特点:核心: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遵循的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用:作用:第一、罗马帝国制定和实施罗马法的目的是为了维系和稳定庞大帝国的统治。
为什么要从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
罗马帝国后期,其统治的土地越来愈大,非罗马人愈来愈多,公民法已经不适用了,在这种情况下罗马人发明了万民法
万民法适用范围更大,也使它克服了以往那种狭隘民族性的缺点,因而更能满足整个罗马帝国的普遍要求,更能适应奴隶主阶级的利益需要。
楼主你看下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公民法 特点: 内容广泛,条文明晰, 内容广泛,条文明晰,审 判、量刑有据 。意义: 限制贵族特权; 保护平民 利益, 实质(局限性):维护奴 隶主贵族阶级利益, 隶主贵族阶级利益,法律 体现阶级性。
万民法 特点:核心: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遵循的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形式上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在整体结构上分为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实质: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作用:第一、罗马帝国制定和实施罗马法的目的是为了维系和稳定庞大帝国的统治。第二、罗马法巨大的历史影响。(1)为近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为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2)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3)为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提供了范本。
原因:万民法的调整范围最初只限于罗马司法管辖范围内的罗马公民与异邦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异邦人本身间的关系,后来逐渐成为调整各国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与罗马公民法相比,万民法具有以案例为 主、灵活方便的特点,适用范围的扩大,也使它克服了以往那种狭隘民族性的缺点,因而更能满足整个社会的普遍要求,更能适应奴隶主阶级的利益需要
根本是巩固政权,(围绕这个答题)相对于罗马法,万民法更全面,适用性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