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新注册,与原有老员工劳动合同如何签定,是否需要补偿? 公司注销,现老板重新注册了另一家公司,前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如...
作者&投稿:梅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公司更名后重新注册,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以什么理由不签而拿到经济补偿?~
1)如果为让员工多得利方面考虑,可以在原公司注销前,给员工一定的补偿(好多改制单位都是这样做的)
2)新公司注册成立后,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认定仅仅是换一个新的名称而已,原有的东西一切都不变的话,那么,就可以在公司变更的章程中多一条,就是,原公司所有的用工合同由新公司继承并延续,那么,老员工也就不会有什么意见了
继续签合同的话,基本上不涉及补偿问题。
公司更名重新注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即劳动合同终止,如期满不够一年,可要求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硬性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1)如果为让员工多得利方面考虑,可以在原公司注销前,给员工一定的补偿(好多改制单位都是这样做的)
2)新公司注册成立后,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认定仅仅是换一个新的名称而已,原有的东西一切都不变的话,那么,就可以在公司变更的章程中多一条,就是,原公司所有的用工合同由新公司继承并延续,那么,老员工也就不会有什么意见了
继续签合同的话,基本上不涉及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