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有两块宅基地,另一处能不能写已出嫁的女儿? 一户两块宅基地可以吗
作者&投稿:鄂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农村户口及宅基地的问题。农村两女户,两个女儿都出嫁了,户口迁出去了。~
可以的,可以写成两个人两个姑娘的名字。因为这样就是我姑娘的财产了。虽然是他们出价,只要政策上允许就可以写他们的名字。
如果女儿户口在家,就可以写,如果户口不在就不能写
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父母不在了,房子当然要作为遗产由女儿继承。不只是房子,连宅基地也是可以继承的。
2011年国土部会议指出: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不可以,既然你母亲和祖母属于单独立户,那么和你家就不属于一户多宅,你和你母亲属于两个完全独立的家庭户(可以分别确权),在你母亲祖母去世之后,他们的房子可以有你(儿子)的继承,这时候你才属于一户多宅,你女儿出嫁就算没有把户口迁走也是属于你一家,所以你母亲名下的宅基地也不能写你女儿的名字(不同户口本),你如果希望母亲宅基地传给你女儿,先把你女儿的户口转到你母亲他奶奶家,当然这需要村委会的同意。
可以的,可以写成两个人两个姑娘的名字。因为这样就是我姑娘的财产了。虽然是他们出价,只要政策上允许就可以写他们的名字。
如果女儿户口在家,就可以写,如果户口不在就不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