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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长沙 投资公司的员工,做了两个月工资没发,分公司倒闭了,总公司不管,我快生活不下去了,老板 在一家投资公司上班做行政文员,后来公司被查,说是非法集资。我...

作者&投稿:芷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是一家投资公司的员工,做了两个月工资没发,分公司倒闭了,总公司不管,我快生活不下去了,老板停机~

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公安机关不要你退赃都不错了,还想要工资。

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兄弟 你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估计老板跑了!

去劳动局告

先报案

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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