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的时候工程量怎么才不会被审减,签证需要哪些才不会被审减,具体的,我们是水利水电工程 在竣工决算审计时,如果施工单位拖延甚至不与审计单位核对工程量...
没有规定。
但现在很多合同是这么签订的:如果审减额超过申报额的10%,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审减小于10%,审计费用由甲方支付。
建筑工程审计包括程序审计和投资审计两大项。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党委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政府投资的力度逐年加大。但通过以往的审计,发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和完善,虽然经过了招投标,但审减率仍普遍较高,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地效益。
一、形成原因分析
(一)部分建设项目前期调研不够充分,变更较大
很多政府投资项目重后期建设,轻前期调研,往往领导一句话,下面就开始着手建设。缺乏必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边设计、边施工、边调整的“三边工程”较多,工程项目后期变更较大,无法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造价。
(二)只招投标了主体工程,而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
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只对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了招投标,而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的招投标。使被“甩项”部分失去了合同约束和应有的监管,进而导致在工程实施中,施工方以不同的方式和理由签证,人为增加工程造价,成为审减的重点内容。
(三)施工合同编制不严谨,结算时易钻空子
在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合同内容编制质量不高。仅表述了框架性的内容和要求,而未明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费用取定清单,存在暂定价格或具实结算等留有报价缺口的条款。导致工程结算时缺乏双方认可的计费依据和标准,容易给施工方钻空子,虚增造价。
(四)合同价对结算缺乏约束力,使施工方甘愿冒险
招投标合同中的中标价对结算价缺乏约束力,使得中标价流于形式,结果往往采取按实结算方式。同时,虚增造价对施工方的惩处较轻,违纪违规成本较小,使得一些工程施工方甘愿冒险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单价、高算材料设备价格、提高取费标准,高估冒算抬高造价。
(五)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施工方混水摸鱼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对于一些隐蔽工程,少数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甚至是不负责任,施工签证把关不严,部分签证随意性较大。没有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或复核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就签署工程量现场签证单,造成许多工程数据无法核实,争议极大,容易被施工单位混水摸鱼。
(六)部分业主责任心不强,未严格履行结算审核关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往往是财政出钱,业主单位出力,因此部分业主单位缺乏大局观念,对项目粗放式管理,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往往具体情况不熟悉、工程量数据不清楚。对施工方报审的结算资料仅形式上审核或者根本没有审核。
审减不是目的,规范才是目的。通过投资审计倒逼建设单位管好建设资金、建好公共工程,让工程造价中的‘虚头’越来越小,确保建设资金发挥更大效益。项目开工环节,到现场进行原始地貌勘察,并开具开工证明后,财政部门方可拨付预付资金;工程实施环节,若有隐蔽工程、大量土方回填和土方运输、工程变更事项,应到现场计量取证;建设项目若发生设计变更或有严重影响工程造价事项,应将需要变更的原因、内容等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备案;竣工验收后,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才能办理工程结算手续,财政部门才能拨付工程尾款。
根据提供的竣工图,签证,各种材料价格确认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施工日志、计量规则来核定工程量,但是审计方对现场情况不熟悉,而且他们大多不会去看你提供的盖了章的纸质图纸(当工程变化不超过一定的百分比时可以用施工图作为竣工图,在原施工图上把改动画出来即可),都要甲方提供电子版CAD图。这就造成少量变动为被审计方审减或审增。
不被审减是不可能的,审计单位也要吃饭。应对方法是先提高,这样被审减了也能至少保持应有的底线。但是报价提高也要有个度,否则会被罚款。大家都是按同一张图纸,同一张签证单、同一个计算规则甚至是同一款计算软件计算的,怎么会有差异呢?造价师的水平就在于此处!《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对数完后甲方能随意修改吗?》
答: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对数完后,甲方是不能随意修改的,如果随意更改,那对量就没有意义了,也不符合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