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一年工作时间多长时间 每个月的标准工作时间是多少小时
国家规定的每天工作时不超过8个,一周超过44个。如果你是上班10小时,那么至少你有2个小时的加班时间。
1、《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上四天休两天,那么1月上班天数为:21天。首先你每天的工资为:1500/20.83=72,每小时工资为:72/8=9。1月基本工资为:72*21=1512。1月加班时长为:21*4=84。1月加班费为:84*9=756。所以你一月的工资为:1500+756=2256元。
扩展资料:
加班费的计算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
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另外,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一条、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有的人周末双休,有的人周末单休,有的人一个月只休三四天?难道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吗?如果有,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也做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一般正常工作日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法定节日一年一共11天!但是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工作时间也不一样,比如小时工、运输行业、呼叫中心行业。主要看你是指的什么工作性质的!
1、按现行的规定,一年法定的工作时间为:250天。
2、《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