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事争议诉讼的依据

作者&投稿:亥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3年6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5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为了正确审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法函(2004)30号〕,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了正确审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扩展资料

人事争议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与其他民事诉讼活动相比,人事争议诉讼有如下特点:

1、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人事争议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是不服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才受理,没有经过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裁决的人事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2、人事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是事业单位的职工。

3、人事争议诉讼的标的主要是人事权益。

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案由为“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为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争议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3]13号 自2003年9月5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为了正确审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

  (法函[2004]30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及管辖的请示》(京高法[2003]35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这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二、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案由为“人事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3]13号 自2003年9月5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为了正确审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

(法函[2004]30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及管辖的请示》(京高法[2003]35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这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二、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案由为“人事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事业单位开除人员如何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答:1、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2、关于社保转移,相关人事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国家人事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3、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

《现在事业单位员工劳动争议是不是也能申去请劳动仲裁了》
答: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事业单位双休日值班算加班么》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

《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待遇发生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
答: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待遇发生纠纷可以直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国家事业单位对95年因公受伤的工人有什么补助政策吗?》
答:(劳部发〔1995〕223号)(1995年5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22日通过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 法释〔2001〕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6〕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
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同一原告或者不同原告对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 ...》
答:第十二条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包括哪些?_百度...》
答: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国家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

《法院可以判决撤销事业单位的聘用决定吗》
答: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法院可以判决撤销事业单位的聘用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聘用、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事业单位值班制度违反劳动法》
答:4.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