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边80米内不能建筑是什么原因 公路两边多少米属于公路,不能有建筑物?谢谢!
不好意思,有段时间没上网了关于设计方面的一些问题,真的不是很熟悉,尤其拆迁之类的,不过,想来,如果有规定,设计部门设计的时候一定不会不考虑这个问题,就像城市商品房的日照时间的规定,开发商肯定不会让你抓住小辫子的一般来说这类问题应该是市政的道桥设计相关规范里面的内容,可你又说是国道的改建,那有好像属于交通局、公路处的工程了,看你所在位置是在市政界以外还是以内了,不过我的基本观点还是不变,敢这么做,肯定不会让你抓住把柄,想从国家或者行业的规范上面找估计没戏,看你的亲人、朋友有没有合适的、好使的人吧楼上所言,高速也好,国道也罢,的确有个范围,考虑的就是道路的排水沟和绿化带一类的问题,桥梁上面类似的规定好像真的没有特别明确的,而道路上的那些规定也不完全能套用过来,一定要问明白,还是直接找设计部门的技术人员咨询为好,一个很墨迹的事情,不看高速建设经常会有堵路、打仗、拘留等一类事情发生嘛,没有合适的、好使的人,事不可为啊
国道公路两边20米内不能有建筑物;省道公路两边15米内不能有建筑物;县道公路两边10米内不能有建筑物;乡道公路两边50米内不能有建筑物;高速公路两边30米内不能有建筑物。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五条 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编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专用公路规划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发现专用公路规划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规划有不协调的地方,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专用公路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作出相应的修改。
第十六条 国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原编制机关决定。国道规划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最低等级的公路两边各30米内不能盖房。
国道要求是80米,高速公路是100米内。
不能建房是为了保证公路将来扩建有足够的空间,当然也是为了你的居住环境会更好一些。越靠近公路,灰尘噪声等这些因素会影响你的生活。
国家有规定,公路等级不通,道路两边的不允许建筑的范围也不同。
最低等级的公路两边各30米内不能盖房。
国道要求是80米,高速公路是100米内。
不能建房是为了保证公路将来扩建有足够的空间,当然也是为了你的居住环境会更好一些。越靠近公路,灰尘噪声等这些因素会影响你的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规定
第四十二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造物或设施,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外缘的最小间距必须符合《条例》的以下规定:
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公路
弯道内侧及平交道口附近还须满足公路长远发展规划标准的行车视距或改作立体交叉的要求。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三章第十条
第十条 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立交匝道、连接线、服务区、停车场、收费站边沟外缘以外50米范围内构筑永久性工程设施。
象你的这种房子,说句心里话,等政府部门拆迁是最合算的。
你自已原址改建,一般不太可能,拆了就不让建,因为是在道路规划的控制范围,你自行拆除,他们还可以少出一笔补偿费和拆迁安置费,当然就同意你拆了。你想再建,他们就会拿出政府的规定,不让你在路边建,让你重新选址再建,这时你就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