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
作者&投稿:右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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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1、区别点:(1)性质的不同;(2)取得方式的不同;(3)权利义务不同;(4)期限不同,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5)房屋类型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二、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