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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住房性质为集资合作建房,现在的过户费用(主要是个人所得税),福建漳州 1.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有哪些?

作者&投稿:鲁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00年购二手房过户费怎样算~

有土地证吗,房子的房产证是什么时候的。税费各地有差异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6%收取,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5.6%征收,满5年普通住宅免收;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满5年唯一普通住房免交)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房屋价格必须要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你还需交几百元的评估费。
7.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以下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一)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三)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四)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五)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第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三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分三种情况计算征收:一是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三是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一是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二是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三是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写的非常好
个税的缴纳各地都有会有两种方法供原则,一种是买卖成交价差额的20%,一种是实际成交价的1%,在没有买卖差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第一种方法,大多数选择第二种成交缴纳,这样计算,你要缴纳的个税为3万多就可以。具体自己在算一算

除个税以外,还需缴纳的是营业税,因为卖方2011年才办好双证,所以属于未满五年成交,需缴纳实际成交价5.55%的营业税,以30万为例,营业税需缴纳16650元左右。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集资合作建房,如土地性质为划拨的,需缴纳出让金,具体缴纳数额需咨询当地的土地评估公司,以基准地价结合土地区片价缴纳,各地的土地价格不同,以当地的为准。写的非常好

个税的缴纳各地都有会有两种方法供原则,一种是买卖成交价差额的20%,一种是实际成交价的1%,在没有买卖差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第一种方法,大多数选择第二种成交缴纳,这样计算,你要缴纳的个税为3万多就可以。

除个税以外,还需缴纳的是营业税,因为卖方2011年才办好双证,所以属于未满五年成交,需缴纳实际成交价5.55%的营业税,以30万为例,营业税需缴纳16650元左右。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集资合作建房,如土地性质为划拨的,需缴纳出让金,具体缴纳数额需咨询当地的土地评估公司,以基准地价结合土地区片价缴纳,各地的土地价格不同,以当地的为准。

《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
答:集资房注意事项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

《单位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
答: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是属于保障性的住房,按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处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

《集资建房是违法的吗?》
答: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凡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集资合作建成的住房的,要没收非法所得,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

《什么是集资房?》
答: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之后直接进行分配的一种...

《单位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
答: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政策一、为了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根据《**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市房管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具体负责市区经济适用...

《集资房是什么意思?跟村委统建楼有何区别?》
答:集资房是什么意思 1、职工集资建房的政策是2004年5月13日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后正式施行的。该办法首次将集资和 合作建房 纳入到 经济适用房 的范畴内的。集资和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在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

《村委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
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

《什么叫集资建房》
答: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

《单位集资建房单位集资建房概念》
答: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条款,允许某些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特定情况下进行集资建房。这些单位需位于城区边缘且住房困难问题突出,且在遵守土地利用、城市和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才能利用自用土地进行合作建房。参与集资建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的低收入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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