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一般查离婚证吗
作者&投稿:应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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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一定能查得到的,但是买房需要的证件有已婚备案的情况下是可以查得到的,但是具体的婚姻情况还需要去民政局。
如果当事人,或者房产局想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
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在房管局上班属于属于行政编制,工资待遇稳定有保障,和人大机关都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单位,其中的干部都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所以均都属国家公务员范围内。
在房管局上班工资福利待遇有保障,能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而且,在房管局上班,对于房子、房价等一清二楚,可以给身边朋友作出意见建议。
房管局备案后是可以进行退房的 购房者可以与售房者协商一致的可以退房退款.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后同样可以请求购房者退房、售房者退款,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是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当事人,或者房产局想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
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在房管局上班属于属于行政编制,工资待遇稳定有保障,和人大机关都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单位,其中的干部都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所以均都属国家公务员范围内。
在房管局上班工资福利待遇有保障,能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而且,在房管局上班,对于房子、房价等一清二楚,可以给身边朋友作出意见建议。
房管局备案后是可以进行退房的 购房者可以与售房者协商一致的可以退房退款.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后同样可以请求购房者退房、售房者退款,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是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房管局一般查离婚证吗》
答:房管局办理离婚证的时候,一般都会查询相关证件,离婚证也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