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负商誉的问题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负商誉如何计?
作者&投稿:西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你好,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负商誉的问题~
投资成本超过公允价值的作为商誉处理,商誉通过购买被购企业净资产的价格(公允价值)减去所获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来确定。
商誉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怎么做到营业外收入中去了?商誉是要摊销的,不能一次性记入当期收益。商誉一般按10年摊销。
负商誉作为当期损益处理,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您的处理是正确的。合并当期应在购买方的利润表中合并处理,不影响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当投资合并成本小于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时被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该营业外收入不算做内部交易,不需要进行抵销。在合并报告中,该营业外收入将增加利润表的净利润。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未分配利润,影响留存收益。
楼下的讲解有误区:商誉不是无形资产,商誉不用摊销,只需计提减值准备。当合并成本<购买方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其实为负商誉,在抵消处理中,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未分配利润”项目列示。
(1)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本来应该是营业外收入,但是因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不编利润表,如果要编也都是0,所以只能在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中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按比例反映
(2)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负商誉是计入个别报表中的营业外收入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取得的对方股权的公允价值,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支付的对价大于股权公允价值;
二是支付的对价等于股权公允价值;
三是支付的对价小于股权公允价值。
对于第二种情况,不存在商誉和确认营业外收入问题。
第一种情况,要确确认商誉,就是您所理解的“正商誉”;
第三种情况,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关于您所说的计“资本公积”的事项,我估计和确认投资成本无关,是其他事项引起的,您最好再看看书。
至于负商誉抵消分录时计留存收益,我也没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您是否可以提供一个完整的例子,我们再讨论,好吗?
投资成本超过公允价值的作为商誉处理,商誉通过购买被购企业净资产的价格(公允价值)减去所获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来确定。
商誉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怎么做到营业外收入中去了?商誉是要摊销的,不能一次性记入当期收益。商誉一般按10年摊销。
负商誉作为当期损益处理,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您的处理是正确的。合并当期应在购买方的利润表中合并处理,不影响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当投资合并成本小于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时被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该营业外收入不算做内部交易,不需要进行抵销。在合并报告中,该营业外收入将增加利润表的净利润。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未分配利润,影响留存收益。
楼下的讲解有误区:商誉不是无形资产,商誉不用摊销,只需计提减值准备。当合并成本<购买方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其实为负商誉,在抵消处理中,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未分配利润”项目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