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在房产证上有什么区别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一般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实要出售房屋,则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满5年后,购房人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直接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负责建设给中低收入的人群,为了解决他们住房困难问题;商品房大多是由开发商进行拍地,再进行房地产的建设。那么,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1、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销售完全市场化,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2、土地性质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交土地出让金;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3、价格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4、户型面积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单元(套型)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适用”为主。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应该主要以二、三居室为主。也就是开发商要以建设面积适中、功能比较齐全的住房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积的户型。而商品房的户型面积则开发商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复式、跃层、错层以及别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积也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
5、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同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收费,政府只核定成本构成,价格标准主要靠市场调节。对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收费,政府要严格进行控制。这样对中低收入者来说,经济承受能力好一些,以避免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的现象。
6、享有的权利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对商品房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四个方面,政府没有任何干预。买了商品房随时都可以出售出租、继承、赠予,只要按规定交了税费就没有任何限制。对经济适用房政府有一定限制,对占有、使用、处置权利,现在的政策没有限制,主要是对收益权利做了一些限制。你的房子要出售,政府就要做一些调节。
7、建设单位不同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房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以上就是关于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之间的区别的介绍,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则一定要了解其是否可以出售,有无限制条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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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你就知道了:
1.公房:单位分房子,作为福利无偿居住,房子归单位,个人没有产权,土地性质是国家划拨地,房改后退出历史舞台了。
2.集资房: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半福利性质,单位会补贴部分。个人有房子的产权,没有地的产权,土地性质为国家划拨地,通常情况下不能上市交易。
3.经济适用房:政府针对社会低收入者与开发商5合作建设的房产项目,政府出地,开发商建设,限定价格针对低收入者出售,个人有用房子产权,没有土地产权,土地性质属国家划拨地,补交地价款把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地后可以上市交易。
4.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以市场价格面向社会出售的住宅性房屋,即为商品房。其基本特性为:一是开发主体为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开发企业;二是资金来源为开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而不是政府拨款;三是建房的目的是用于销售或出租,而且是按商品房价格出售和出租。个人拥有土地和房屋的产权,可以随意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房:政府针对社会低收入者与开发商5合作建设的房产项目,政府出地,开发商建设,限定价格针对低收入者出售,个人有用房子产权,没有土地产权,土地性质属国家划拨地,补交地价款把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地后可以上市交易。
4.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以市场价格面向社会出售的住宅性房屋,即为商品房。其基本特性为:一是开发主体为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开发企业;二是资金来源为开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而不是政府拨款;三是建房的目的是用于销售或出租,而且是按商品房价格出售和出租。个人拥有土地和房屋的产权,可以随意上市交易。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只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就有不同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房的,如果没有写的,则是普通商品房。